第四百三十五章 河套之战(十九)(2 / 2)
必须符合实际因地制宜,不能被太多礼节约束,君臣从上到下采取简单有用的方式。
娶后母和娶兄弟之妻子,是为了保证血统不流失,这是重视宗法种族使然。
中行说反驳说,如汉朝虽没有父子睡同一毡房,娶后母及兄弟妻子之事,却由于礼而固步自封。
刻意于繁文缛节,使亲属日渐疏远,渐渐兄弟反目,甚至相互残杀,改朝易姓。
礼义的危害,使得上下交相怨望,可叹的是,你们见不及此,竟然不知危害之大!
这就是诡辩了,匈奴人为了争夺王权,兄弟父子相残,比中原王朝有过之而无不及。
草原上自古以来有没有这样的规矩呢?这是肯定的,据司马迁在《史记·匈奴列传》中记载。
匈奴人有这样一条习俗:“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
意思是说,匈奴人的父亲去世以后,继承家业的儿子,可以娶他们的后母为妻。
如果哥哥或弟弟死了,活着的男丁就应当娶下寡居的嫂嫂或弟妹。
为什么匈奴人会有这样一条在我们看来有些奇怪的习俗呢?
司马迁在这篇为匈奴人写的传记中记录了匈奴人的过去和现在。
按照司马迁的记载,匈奴人本是夏启的一支后代,后因战败被赶到草原,以放牧狩猎为生。
从匈奴人的渊源上看,匈奴人本是华夏人的一支,他们的习俗,或多或少应当有一些夏人的影子。
“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的婚俗。
这或许不是匈奴人所独有,而是华夏人曾有的一类婚俗。
翻阅诸如《左传》一类的古书,不难找到类似匈奴人的这种“转房”、“收继”婚俗。
中国古人把这种在主流婚俗外的补充婚姻叫“蒸报”。
所谓“蒸”就是子娶后母,所谓“报”就是弟娶嫂。
可见,蒸报婚当是一种广泛存在于中华大地上的婚俗,并非匈奴人所独有。
从周王朝开始,我们彻底废除了这种婚姻制度。
始皇帝统一全中国后,就把这种婚姻定为十恶不赦的乱伦大罪。
为什么之前会出现蒸报婚的习俗呢?
一般来说,婚姻制度的出现,是人类以法律和习俗的力量,来使尘世间男女能更好地生儿育女繁衍生息。
现在拼命赚钱,为子女提供更好生活条件的父母都明白,财产是幸福生活的基础。
古人当然也明白这个道理。
在生活资料相对较为匮乏的古代,这个道理尤为重要。
而婚姻制度,某种程度就是保证财产的制度。
蒸报婚可以使财产有效地留在一个家族中,也可能使家族成员之间更好地互帮互助。
财产留在家族中的事,不用我细说了吧。
这跟西藏解放前的一妻多夫制是类似的缘由,为了避免分家,一家的兄弟们往往只娶一个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