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康斯坦丁(1 / 2)
酒吧地下的这些吸血鬼,都是由再普通不过的平常人转化而来,生活作风也和普通人一模一样,平常只擅长喝喝酒、蹦蹦迪,根本没有什么像样的战斗力。
韦恩手持武士刀,在吸血鬼中,九进九出,犹如狼入羊群,杀得吸血鬼丢盔弃甲。
他杀得兴起,心中由嗜血渴望引起的暴虐情绪,逐渐得到了宣泄。
不过等他回过神来,想找狄肯·佛斯特这条大鱼的时候,发现那家伙早就跑得没影了。
淦,嗜血渴望真误事!
其他围攻韦恩的吸血鬼杂兵,同样被韦恩的血腥杀戮吓破了胆,纷纷怪叫一声,把手里的武器一扔,扭头逃窜。
韦恩逮住机会又杀了几只跑得慢的,最后一刀,劈飞了最后一个倒霉蛋。
这只倒霉蛋,也正是刀锋开门后看到的那一个。
倒霉蛋化为飞灰消散,刀锋的视线落到了韦恩身上。
而同时,韦恩也注意到了刀锋一行人。
刀锋那黝黑的皮肤,又高又壮的身材,还有那个性鲜明的铠甲、黑色宽大的风衣,酷酷的墨镜,最关键的是背后背着的那把长剑,都标致着他的身份。
噢,上帝啊,这造型,绝对就是他马的刀锋无疑啊!
前世,《刀锋战士》上映的时候,韦恩年纪还小,刀锋那酷酷的造型,绚丽的剑法,干脆利索的杀敌手段,在韦恩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可以说,美漫改编的各种电影、电视剧中,韦恩最佩服的就是刀锋这个角色。
甚至,以前韦恩就是刀锋的粉丝。
——他小时候,模仿过自己的偶像,手持木棍对着一个假人使劲敲,幻想着自己是刀锋战士,手持利剑,噼里啪啦地在砍吸血鬼,把吸血鬼直接砍得稀里哗啦!
毕竟,刀锋的造型太酷了!而且舞剑的手法,一点也不像大多数米国电影那样僵硬,甚至比前世韦恩故乡拍的武侠片都有力道。
最重要的是,刀锋快意恩仇,坏人说杀就杀,绝不犹豫。
太他马的容易吸粉了!
念及此,更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和自己小时候喜欢的角色打起来,韦恩主动跟刀锋打招呼:
“嘿,伙计,看你这造型,你一定是把这些吸血鬼杂碎们通通吓破胆的日行者刀锋吧?我在杀吸血鬼的过程中,没少听说过你的名字。我叫韦恩,是一个怪物猎人,很高兴认识你。”
原本,刀锋看到韦恩在杀吸血鬼,就下意识觉得韦恩不是敌人。此时听了韦恩的自我介绍,立刻对韦恩好感倍增。
刀锋一生都在和吸血鬼作战,和他一样专心杀吸血鬼的人,就是他刀锋的朋友!
更不要说,一见面,韦恩就巧妙地、不动声色地夸了刀锋一句,这让刀锋很受用。
所以,对于韦恩的话,刀锋毫无怀疑。
康斯坦丁和温切斯特也没有怀疑韦恩的身份,毕竟,面对吸血鬼这种怪物,人类同族,是天生的盟友。
不过,等康斯坦丁看到地面上厚厚的灰尘,脸色眼睛一瞪,怪叫了起来:“韦恩,你已经杀了多少吸血鬼??”
韦恩不认识这人是谁,但这人既然跟着刀锋一起来,应该是友非敌。于是韦恩实话实说:
“差不多八九十个吧。这里的吸血鬼大概有两百个,我自己杀不过来,剩下的逃走了。对了,你们小心一些,这地下四通八达,不要被他们埋伏,遭了暗算。”
韦恩杀戮的速度很快,此时他已经记不清自己究竟杀了多少个吸血鬼了。他只知道,大魔王系统面板上的负面情绪值已经累积到了三万二,这是他获得的历史新高!
同时,血族之躯技能值已经达到了五千点!
这个数值是惊人的,韦恩觉得,他现在挥舞着手中的武士刀,就跟挥舞着一片羽毛一样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