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章 北乡狼煜(2 / 2)
《队长》是我对自己的救赎,不管年龄多大,二十岁,三十岁,亦或是四十岁,我都会坚持14岁的初衷,去写一些没有目的的故事。
曾经我在青年文摘上看过一句话,“你要学会坐在黑暗里无目的地享受人生清凉。”文学世界是我的净土,不管写得好与坏,真与假,高与低,都是我成长以来学会的最大财富,小时候买的每一本杂志和文学书籍都是我的垫脚石。我热爱的作者和编剧,他们让我看到了不同的角色,我喜欢上自己创造的魅力。
我十五岁起的笔名是“北乡狼王”,北乡,是南北朝鲜卑族的一位公主的名号,她无名无姓,被我占了便宜;狼王则是我中二后的结果,没有寓意。后来笔名没过审,我把王改成了自己的名字,煜。如此中二的笔名,我从未想过换掉它,它是我第一步的开始,也是未来时光的继承。
说到这里,我要感谢几个朋友,在我上架的这段时间里,是他们坚持陪伴我完成了这本书。乐乐,我室友,她给了这本书重新延续的机会,同时三个月如一日为我看广告打赏书币,在我灵感匮乏的时候,她替我考虑情节,她在有意识地在默默支持我。玖柒,一个忠实读者,小姑娘经常为我打call,为年总和顾洲欢呼,我曾说,即使只有她一个人看,我也会坚持写下去。蕾蕾,这姑娘很早就开始抱着平板追我的书,有时候看见错别字也要提醒我,案件逻辑不通她也会告诉我,她认真审读过这本书,和我聊情节,是我没有想到的暖心。
还有很多朋友也在陆陆续续支持我,我也不一一列举了,感谢他们在我的创作初期、中期、晚期温暖出现,陪伴我把它写完。
码字很难,我还是一只毛没长齐的雏鸟作家,沿用隐秘而伟大里的一句台词:人要忠于自己年轻时的梦想,不要忘了路开始的初衷。
法医是一种选择,作家也是,我从小梦想太多了,哪怕实现一个,总归是好的。
再次谢谢我的朋友们,帮助我完成了这本书,莫小年和顾洲已经在平行世界幸福了,属于他们的生活已经开始,而我也应该盛装退出了。
再见。
祝各位,一生顺意。
愿我们,细水长流。
————北乡狼煜202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