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我哮天犬也是万兽之王(2 / 2)
哮天犬急忙从怀里拿出一块骨头,这是他觉得最宝贵的东西了,当然也是他的武器。
看着那骨头,林凡就觉得有些恶心,他急忙挥手:“你这算不得宝物,快拿走吧,待你有了宝物之后,再来书店必会让你看书。”
哮天犬顿了顿,这可是他最好的东西了,他本来想着从二郎真君府偷出来的东西,也许不能打动林凡。
所以他才拿出自己的骨头,可没曾想林凡根本就看不起这骨头,没办法,他只好小心翼翼的从怀里拿出一盏灯。
林凡看到这盏灯,光芒异彩,而且似有强大的力量。
这灯高二尺,其灯环如同莲花,灯芯是一颗闪闪发光的珠子。
林凡一眼就认出,这不就是宝莲灯吗?相传这可是女娲娘娘的宝物,后来二郎真君成为桃山之主之后,就获得了此宝物。
可是二郎神最心爱的东西没有之一,除了二郎神的三叉戟之外,估计就只有这宝莲灯能让他每天擦拭了。
“店主,这可是我家主人最心爱之物,你别告诉我这不算是宝物。”
“算,这当然是宝物,而且是极好的宝物,好了宝物我收下了,你可以进店看书,就让你先看十日,不过你要小心二郎神。”
哮天犬一听说这话,伸出舌头想要来舔林凡,这是狗的习性,即便变成人了,他也想讨好对他好的人。
“好了好了,没有这么多繁文缛节,快去吧,希望你在书中能够获得强大的机缘。”
进入书店只看到书店中端坐两位美女,一个就是西海龙王二公主敖雪,而另外一个就是妖族白晶晶。
因为太过好看哮天犬还多看了两眼,然后才走到之前敖润给他指的位置,找到了那本《我当摸金校尉那几年》。
打开书卷,哮天犬就如同一开始的敖顺一般无法自拔,表情极为丰富。
一边看那舌头还伸得很长,就好像是看到什么好吃的东西一样,其实这只是狗的习性,表示开心罢了。
书中确实有万兽之王,也是一黑狗。主角走南闯北无往不利而且这黑狗能力极强。书中再强大的反派遇到黑狗也只能望风逃窜。
相传这万兽之王是从异界带到主角身边,其能力不凡,口吐人言。
不仅如此,可以随意变换气吞山河鬼怪之物,看到之后更是避而不及,即便是狮子,老虎看到万兽之王,也只能安心归顺。
还有就是与主角在墓穴中盗墓的刺激以及万兽之王的心理活动,更是让哮天犬受益匪浅。
想他自从升天之后并没有再这么逍遥快活过,他也想做一只无忧无虑而且拥有强大技能的万兽之王。
只做自己想做的事,只杀自己想杀的人,这是哮天犬,多么盼望能够得到的。
也因为看书的原因,哮天犬的心性开始改变,他不想再受天庭束缚,不想听命于二郎神,这二郎神整天忙于修炼,对他爱搭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