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八章 真的超牛(1 / 2)
林凯之始终觉得,这一次的较量,其实对老师是不公平的。
老师最擅长的曲风,乃是抒情之风。
《稻香》一曲,音乐至尊。
《送别》不出,谁与争锋?
这话,是歌迷们用来形容林寻音乐成就的。
当然,对此形容,有人欣然接受,有人不以为然。
至于林寻,他从未正面评价过自己或他人的音乐水平,似乎……他真的只是把音乐当做一种娱乐、爱好而已。
这种无谓的态度,也让他饱受一些音乐狂热爱好者的抨击。
那些人道:“林寻这是在糟蹋自己的天赋和才华……他目光太短浅了,只看到商业上的利益,却没意识到,做好音乐,同样能成为千万富翁……嗯,若是名气足够,粉丝流量大,多开些演唱会,年入过亿也不是不可能。”
这番言论,竟然得到了一大波人的赞同。
那个时候,外界都觉得林寻从明星转型为商人,是一个不明智的选择。
数月后,林寻被曝出身家数亿,这种言论一下子就平息下去了。
“以林老师的为人,怎么可能忍受歌手那种极度忙碌的生活?”
“就是啊,林老师是一个对生活有要求的人……他的生活,定然是那种清闲中带着高雅、忙碌中带着从容……”有人这般评价道。
当时,陈要在网上看到这句评论,呆滞了许久。
陈要始终想不明白,外界对林老师为何会有这么大的误解?
特么的天天去大保健的人,跟“高雅”二字能扯上关系么?
……
看着林寻发来的demo文件,向调突然对林凯之道,“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很期待……”
“期待?”
“嗯!”向调点头,“如果……我说的是如果……林总用rap打败了王振东和张梭良的联手,那从此以后,应该再也没有人敢随意挑战林总的地位了。”
对此,林凯之也极为认同。
“这一次,张梭良之所以敢主动向老师发起挑战,估计就是研究了老师的写歌风格,然后专门盯着老师的薄弱处进攻。”
说到这,林凯之已是义愤填膺。
在这件事上,他还是太年轻了,中了张梭良方的套路。
为此,林凯之最近这段时间,可谓是愧疚不已。
若是老师因为这件事,导致了其在乐坛的地位大跌,或是丢了面子,那他就是罪魁祸首,只能以死……嗯,吃素谢罪了。
“这个张梭良用互相命题的对战方式,就是要限制老师的创作思路,真特么阴险。”林凯之尽管心中愤懑,但为时已晚,已是无计可施。
向调拍了拍林凯之,以示安慰。
“我们还是选择相信林总吧……以林总的才华,就算这首歌不敌王振东和张梭良联手之作,也绝对会是一首不错的作品。”向调对此,颇为有信心。
终于,向调点开了林寻发来的demo。
前奏是一段略带摇滚感的电吉他敲打乐,向调估量,这应该是用某个专业的音乐软件制作的。
就前奏那短暂几秒,就能听出,这首歌的风格和林寻以前的作品,迥然不同。
除了电吉他乐外,还伴有浓浓的金属味,在歌曲的第十一秒的时候,打击乐的加入更是让整首歌的节奏感瞬间呈现……
向调和林凯之眼中,皆是流露出惊诧之色。
两人并未点击停止,而是满是期待地继续听了下去……
前奏有些长,鼓声逐渐密集,在第二十九秒的时候,才正式开始主歌的演唱。
“岩烧店的烟味弥漫,隔壁是武术馆,店里面的妈妈桑,茶道有三段。”
……
向调一呆,喃喃道:“还能这么玩?”
向调听过很多rap,他自以为对这个领域极其熟悉了。但这一刻,他却感到了丝丝陌生感。
向调深知,由于大度国语言韵脚的限制,所以纯用大度国语言写词的话,唱出来会很别扭。
为了克服这一局限,rap歌手会在歌词中加入大量的外语,尤其是每句歌词的末端。
毕竟,对于rap来说,节奏感相当重要。
而林寻的演唱,却是将不在重拍下的歌词都变成第四声发音,这直接改变了大度国的语言韵脚,为了适应嘻哈音乐节奏的手法,以求得完全为节奏服务。
这个尝试,前所未有,太特么大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