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沦陷(2 / 2)
她叫梅兰,多好听的名字。是她娘给她起的,她娘也是个狐妖,只不过是个一尾狐,和父亲的妖阶低了很多,但父亲逆了众愿,娶了梅兰的母亲。
我羡慕这样的爱恋,妖都可以如此,神仙为什么还要纠结是否六道不同,阶级不一呢?爱就爱了,不悔,不怨,不恨,不离不弃。
梅兰改变了我的所有,我是她最后一个猎物,也是她第一个爱上的男人。何其有幸啊,所以我要护着她,倾尽所有爱着她。
好景不长,仙劫来临的前一晚,我度给她全身七成灵气,可是还是没能帮她度过天雷。我撕心裂肺的跪求雷公电母,他们却说天命难违。
我好后悔,如果当时我没有阻止她,或许她就可以渡劫成仙,就不会成为今天这副模样。
如果当时我没有反抗,我喝了那花心露,她吸了我的精气,得了两千年灵力,或许也不用死。
如果可以,我不要来这洞庭湖,宁愿不曾认识她,不曾爱上过她,这样她就可以快快乐乐的按照自己的方式,当一个自由自在的散仙。
可惜,没有如果!
她离开了我,可是我不信。我听堕仙台的老仙说,万物神灵三魂六魄,就算魂魄散尽如果魂根还在,就能重塑仙魂。
我努力还原了梅兰的一魂一魄,又翻尽仙界古籍,没有一个好的答案。终于,我在仙界禁书上看到了方法,将生灵的精气凝结可以炼化成魂。
无论什么方法,就算毁天灭地,逆天而行,我都不会后悔。
我成功了,还有两魄就可以,但这两魄却不知能在何时炼成。
她喜欢这身皮囊,我不能让她委屈进入别人的身体。日积月累,她的身子腐化的太快,等不到我去修复魂魄,可能身子就先行而去。
我近日得知,女娲后人的灵气可以修复魂魄,我便去求,一路上虔诚跪拜,又在女娲庙前求了七天七夜,最后,她竟说……不救。
我明了,天命难违,逆天难行。
说到这,流华已经眼神空洞,心之所向的是一片迷惘,他追求的到底是虚妄……
书书此时已经泣不成声,她还没有听过这么感人的故事。这种痴情绝爱,竟让自己隐隐有种连心的痛。
流华的过往打动了四个人,就连平时冰面的方林昊也红了眼圈。这种爱,是痴恋太迷,是执念太深,亦然是一种天地大爱。
“我们帮你。”易修站起身来,义愤填膺,决定帮流华完成这份痴爱,既然他们能够缘遇在此,或许正是上天的另一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