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1 / 2)
我叫陈二狗,男,三十二岁,体格强健,无不良嗜好。
我人生的前三十年,打了三十年光棍,不是因为我长得丑或者家里穷,相反,我长得还可以,家里做生意,也有点钱。
我一直单身,是因为一个女人。
她是我的青梅竹马,住在我家隔壁,我从小就喜欢她,小时候她就长得十分可爱,长大之后更是特别漂亮,是我们十里八乡最好看的女人。
她特别喜欢玫瑰花,我为了讨她欢心,取了个英文名就叫ROSE。
所有人都认为我们是金童玉女、郎才女貌,是天生的一对,我也这么认为。所以高中毕业后,我表达了我的心意,希望可以先订婚,然后等大学毕业我们就结婚。
没想到,她拒绝了我,说一直把我当哥哥。
我一时难受,去了很远的地方念书,想要重新开始生活,谁知道她又对我嘘寒问暖,总是在我快要放弃的时候给我希望。
在我大学毕业后,她来了我的城市,和我住在一起,我每天上班养她,感觉就像一对普通的小夫妻。
可是没过多久,她和一个男人关系密切,我质问她,她却说是好朋友。
我没有办法,只能盼着她回心转意,可是她不仅没有改变,反而变本加厉,最后,居然搬了出去,和那个男人住在了一起。
我心灰意冷,退了房子,回到了老家。
过了三年,她一直没有联系我,我也慢慢释怀了,在父母的撮合下,我和老家一个女孩子准备结婚。
就在我婚礼的前一天,她回来了,她怀孕了,被那个男人赶了出来,不敢告诉父母,希望说是我的孩子。
看着她期盼的双眼和可怜的神情,我鬼使神差的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