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步军统领(1 / 2)
因为清朝施行“八旗制度”,即正黄旗、镶黄旗、正红旗、镶红旗、正白旗、镶白旗、正蓝旗和镶蓝旗。
每一旗下皆有满洲、蒙古、汉军三旗,如镶黄旗就有满洲镶黄旗、蒙古镶黄旗、汉军镶黄旗。
皇帝亲自掌管正黄、镶黄,正白这“上三旗”,大内侍卫的主力也出自这三个旗。
清宫侍卫机构称为侍卫府或侍卫处。
侍卫处负责侍卫和亲军营,侍卫处的首领是领侍卫内大臣,平行设6人(上三旗每旗2人),其下是内大臣6人,散秩大臣无定员。
领侍卫内大臣和内大臣就是俗称的正副大内总管了,品级是正一品和从一品。
领侍卫内大臣从满洲都统、内大臣或各省满族将军中选授,内大臣从散秩大臣、八旗都统、前锋统领或护军统领中选授,散秩大臣的人选没有定限,由皇帝从年轻的宗室成员或中级武官中选授。
而“都统”就是八旗中任何一旗中满洲、蒙古、汉军三旗之一的最高长官,位居从一品,如镶黄旗满洲都统就是负责满洲镶黄旗这一旗的军务,及民政事务的最高长官。
简单地说,八旗任何一旗中皆有三位“都统”,如镶黄旗,它就有镶黄旗满洲、镶黄旗蒙古、镶黄旗汉军三位都统,这三位“都统”就负责分别处理镶黄旗所属三旗的军民事务。
而对于驻防各省,及守卫清东西陵、盛京等地的在外佐领以下的八旗官员,会先由相关大臣进行拣选,然后交由该官员所在旗的都统来选择,同意后就由该都统负责引见补放。
此外,对于正红旗、镶红旗、镶白旗、正蓝旗、镶蓝旗等下五旗的包衣参领、佐领职,也会先由负责该处的王公大臣选定二人,然后将其交由所属旗的都统验看,之后由他来引见补放。
清朝的“都统”职权可谓是无所不揽,无所不包,上至八旗官员的铨选与爵位的世袭,下至八旗百姓的学习与教化,都统都有权管理,甚至是八旗官员的出行,也都需都统的批准方可,可以说在八旗内部,都统的权力是非常大的。
在清朝“都统”一职往往是由王爷、满族重臣来担任的,非皇帝亲信之臣是不能担任“都统”一职的,而尤其是正白、正黄、镶黄这上三旗,更是非天潢贵胄,或是皇帝最最宠信的满臣所不能担任的。
北燕飞和桥遗梦原本属于汉军镶黄旗,因挫败天地会反清复明,屡建奇功,被批准入旗,又因两人功夫好,后在木兰围场救驾有功,深得康熙信任,不久便调入宫当职。
这二十年下来,两人并肩同行,如履薄冰,小心翼翼在宫里效力,最终,一个成为大内第一高手,一个是大内都统。
不过,这两人都听命于康熙近臣步军统领隆科多。
佟佳·隆科多,字竹筠,满洲镶黄旗人,清圣祖孝懿仁皇后之弟,一等公佟国维第三子。
康熙二十七年,隆科多被授为一等侍卫,又被提拔为銮仪使,兼正蓝旗蒙古副都统。
康熙五十年,隆科多被授为步军统领,掌握京师警卫武力。
康熙五十九年,隆科多任理藩院尚书,仍署理步军统领。
清代,京师的卫戍、警备和治安保卫机构叫“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衙门”,通称“步军统领衙门”。
长官简称“步军统领”,俗称“九门提督”。
步军统领是清朝的驻京武官,主要负责京师内城九座城门内外的守卫和门禁,还负责巡夜、救火、编查保甲、禁令、缉捕、断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