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2 / 2)
对着王大姐唐思雅只能闭嘴,不然按照王大姐的性格,肯定会苦口婆心地劝自己。
她倒不是最怕王大姐念叨,最怕的是王大姐只见了陆建华一面,就可以列举无数个优点。如果被陆建华听到,岂不是尾巴翘上天了?
她才不会给他几乎得意呢!
唐思雅赶紧躲到后面的房间里,“王大姐,我去算账了!”
“这孩子……”王大姐无奈地摇摇头。
到了下午三四点的时候,供销社基本上没什么人来了。小镇不大,本来住的人就不多,还是改革开放后有人为了方便做个体户才搬到镇上来住的。
加上镇上有十里八乡唯一的一所中学,有些家里条件稍微好点的,为了让孩子吃好住好于是搬到了镇上来住。
不过大家还是保留了早起赶集的习惯,一般都是早上人比较多,所以供销社傍晚的时候就可以关门了。
唐思雅记好帐,王大姐把货清点好,两个人关好窗这才出来锁门。
“哎呀,建华同志来了?”王大姐锁好门,转身就看见站在一边等唐思雅的陆建华,笑呵呵地打趣道。
“是的,我来接小雅回家!”陆建华笑容温和,很是亲切,于是王大姐又当了一回神助攻。
“接思雅是吧?来来来,思雅,跟你对象一起回家吧!小姑娘一个人回家不安全,建华同志你要是有空就接送一下思雅,我不妨碍你们了,我回家了!”
王大姐锁好门,冲他们挥挥手,蹬上自行车就走远了。
“这个王大姐人挺好的,”陆建华笑眯眯地对唐思雅说。
“……”唐思雅白了他一眼,帮他说话当然觉得人家好啊!
“思雅,你去哪里?”陆建华紧跟着唐思雅,见她不是往回家的方向走,奇怪地问。
“我要买菜回家做饭,你可以回去了!”唐思雅才不会留他吃饭呢。
“买菜?正好一起去市场!”陆建华彻底无视了唐思雅的的嫌弃,紧跟着她去市场。
傍晚的市场真没什么东西可以买的,卖菜小贩早就收摊了,猪肉也剩下瘦肉和骨头。因为这个年代的人肚子没有油水都喜欢吃肥猪肉,所以肥猪肉早就卖光了。
“老板,把这条排骨和猪骨称一下,”唐思雅指着剩下的排骨和猪骨说。
“你喜欢吃排骨?”陆建华惊讶地问。
重生前他也是喜欢吃肥猪肉,因为肚子没有油水,肥猪肉吃起来更加美味。但是重生之后,他在部队里吃饭都不会跟其他大老爷们枪肥猪肉,反而是捡他们挑剩下的瘦肉或者排骨等肉。
他回家这几天,徐芳见他买回家的是五花肉,也念念叨叨了很久,说他应该买肥猪肉!
所以看见唐思雅看见买排骨和猪骨他会感到惊讶,现在可不是几十年后,她应该更喜欢肥猪肉才对。
“我还有选择吗?”唐思雅白了他一眼。
她是重生回来的人,她当然更喜欢吃排骨和瘦肉,猪骨正好可以给彤彤熬汤喝。不过这些她是不会跟陆建华说的,省得被他当成怪物看。
心里怀着同样想法的人,怎么都想不到对方跟自己一样,都是重活一世的人。
唐思雅买了排骨和猪骨就准备回家了,市场里的菜蔫蔫的,实在是买不下去。加上她自己有空间,她准备用空间里的蔬菜来做晚饭。
如果像雪绒说的那样,空间里的蔬菜对人更加好,她就更应该让妈妈和妹妹多吃,就算对彤彤的病情起不了多大的作用,起码可以调理她们的身体。
唐国良给苏月的钱堪堪够吃,买衣服是别想了,苏月每次都紧着自己和彤彤吃饭,所以现在最瘦的人就是苏月。
想到上辈子苏月病死的画面,唐思雅发誓一定要让苏月快点过上好日子,让她享清福!
唐思雅心里这样想,想赶紧回家给她们做好吃的,结果却被陆建华拉着走。
“跟我来!”
“去哪里?”
唐思雅不大的手被陆建华紧紧握住,怎么都挣脱不了,就这样被他拉到了服装店。
“思雅来了?这是……”老板娘是认识唐思雅的,见她被一个男人拉着手走进来,八卦的眼神怎么都掩不住。
“他是我发小!”唐思雅抢着回答。
陆建华握住她手的那一刻,整颗心都变得激动起来!没想到重活一世他第一次牵到唐思雅的手,真小真软乎,不过她手心有茧,应该是干活儿磨出来的。
顿时陆建华心疼不已,以他现在的身家唐思雅不用工作都可以,可是偏偏她现在恼了自己。
别说跟着他享福,连正眼她都不想给自己一个,他好可怜啊!
陆建华不过自怨自艾了一会儿,就错过了一个宣布主权的机会,不过他是谁啊?怎么会让对方相信唐思雅的话而不是相信自己的呢?
“唉,小雅,你到底要气到什么时候?我过两天就要回去部队了,你这样我怎么放心回去?老板娘,把你这里最新款的连衣裙拿出来,我要哄我媳妇儿高兴!”陆建华握紧唐思雅的手说。
他脸上苦恼又着急的表情太有说服力了,老板娘当下就忍不住说唐思雅了。
“思雅,咱们也认识了几年了,我仗着自己的年纪不得不说你一句!谈对象吵嘴的人多了去了,可是你千万别把这么好的对象作没了!听小伙子的意思是当兵的?当兵的多好啊,见你不高兴还买衣服哄你高兴,思雅,人要学会知足!”
老板娘说完就把连衣裙拿出来给他们看,“这是羊城最流行的连衣裙,思雅年轻又白净,穿鹅黄色多好看!”
陆建华一手握紧唐思雅的手,不让她抽出来,一手接过老板娘手里的连衣裙放在唐思雅面前比划。
“好看!”陆建华毫不掩饰自己的赞美,他媳妇儿就是好看!
唐思雅忍不住红了脸,她还是第一次被陆建华称赞!跟歌舞厅里那些猥琐男不一样,他的赞美让她忍不住心跳加速。
她没忍住悄悄去看那件连衣裙,长袖的圆领连衣裙长度到小腿的位置,收腰、宽大的裙摆,款式简单却好看。
说实话,收拾行李的时候,唐思雅才想起自己的衣服都是裤子和衬衫。
她想起来了,因为她要骑自行车上班,所以穿裤子比较方便。而且之前服装店里的裙子她都没看上,所以她不多的衣服里根本就见不到裙子的影子。
如今老板娘拿出来的鹅黄色的连衣裙,颜色明亮,款式简单却不容易过时。越想越忍不住心动,唐思雅想等会儿把陆建华赶走,自己悄悄买下来好了。
陆建华见唐思雅偷偷瞄那件裙子,那模样分明是很想要的,但是碍于自己在这里她愣是忍住了。
他的小雅怎么那么可爱呢?他真想摸摸她可爱的脸蛋!
“老板娘,这是最小码吗?”陆建华不用看唐思雅的身材都知道,她这么瘦必须穿最小码。
“思雅的尺寸我是知道的,当然给你们拿小码啦!”老板娘笑呵呵地说,还用眼神跟唐思雅说:看看你对象对你多好啊!
“包起来吧,”陆建华连价钱都不问就要买,把老板娘乐得不行。
“思雅啊,你对象真是个顶好的,有什么事就说开来,别把好好的姻缘作没了,知道吗?”老板娘一边包衣服一边说。
“老板娘,我跟他分了!”唐思雅气结,瞪着陆建华说:“你买了我也不会要的,拿回去给你妈穿吧!”
唐思雅扭头就跑,她不过跑了一会儿,手里提着的排骨和猪骨就被人接过去了。
陆建华帮她提有点沉的排骨和猪骨,然后把买下来的连衣裙递给她。“拿着!”
“我说了我不要!我想要买衣服不会自己挣钱吗?”
“小雅,我们不是没血缘关系吗?你到底要闹别扭到什么时候?我过两天就要回去部队了,你这样我怎么放心离开?”
陆建华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十分认真,他是真心烦恼这个问题,所以抓紧一切时间想把唐思雅哄好。
他可不希望自己守着长大的鲜花被其他猪拱了,他还等着娶唐思雅让她享福呢!
“你觉得我是在闹别扭吗?”唐思雅脸色一沉。
被陆建华这样一说,连她自己都觉得是她在作。两个人明明是有感情的,虽然最初只是单纯的青梅竹马的感情,但是他到了部队后,那一封封信里可是清楚地传达了他对自己的爱意。
如果没有这件事,也许他们真的会按照原计划那样把亲事定下来吧?
唐思雅的沉默让陆建华心软了,他不该说话语气这么重的,他往前走了一步,两个人靠得很近,只要他伸手就可以把人抱在怀里。
唐思雅像是受惊的兔子瞪圆了眼睛看他,往后退了一步,“你干什么?”
“你这样防着其他男人就好,对我不用这样防备!”陆建华无奈地说,“小雅,那是上一代人的事情,我们为什么不能继续在一起?”
“我……你不觉得很别扭吗?”反正唐思雅心里怪怪的。“而且你妈肯定也不会同意的!”
“我已经跟我妈说过了,我这辈子非你不娶!我不是小孩子了,如果连自己的终身大事都做不了主,我算什么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