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1 / 2)
“思雅,坐稳啦!”
唐思雅被他气死了,这个人怎么这么不要脸啊?她都赶他走了,他怎么还往她面前凑啊?
“让你跟你妈聊聊,怎么样?”在唐思雅气鼓鼓的时候,他又问道。
“没聊!”昨晚光想着空间的事情,把这件事给忘记了,“你到底知道什么?”
“你真想知道?”
“爱说不说!”
“我说也可以,但是你最好还是问问你妈吧,”陆建华觉得这毕竟是上一辈的事情,他作为晚辈不好多说什么。
“哼!”
要不是怕迟到,要不是因为这是她的车,她早就跳车了!
“你为什么一大早在那里?等着抢我的车?”唐思雅发现陆建华跟上辈子有点不一样。
上辈子他可是一个内敛的人,要不是认识多年,她都不敢相信他居然喜欢自己想娶自己。
这辈子却不一样,从她重生到现在,他就像是牛皮糖一样黏上来。明明她都把话说得清清楚楚了,可是他还是厚着脸皮凑上来。
“我在等你啊,你那么早起来,还要骑车骑那么远去工作。你可是我媳妇儿啊,送你去上班不是应该的吗?”
唐思雅抬头看他,只能看到他的后脑勺,饶是这样她还是能想象出他此刻嘴角上扬的俊朗模样。
“陆建华,你到底在想什么?”唐思雅搞不懂他。
“思雅,你只需要知道我们并没有血缘关系,我是一定要娶你的就好了!”
陆建华单手骑车,把一只手伸过来,准确地抓住了唐思雅抓着车座下面的手。他先是紧紧地抓了一下,然后拉着她的手放在他的腰上。
“你干嘛?”唐思雅想把手抽回来,他却紧紧地抓住不放。
她温热的手心下贴着的是他结实的腹肌,手背上是他灼热厚实的大手,烫得她心头发颤。
“抱紧我了!”陆建华说完松开了压着她的手,不等唐思雅回神,她整个人往陆建华后背上扑去,耳边是呼呼作响的风声。
自行车因为下坡速度飞快,此时太阳出来了,自行车上唐思雅抱着他腰的影子被阳光投射出来。秋天路边多了很多落叶,自行车碾过一路的落叶往镇上去。
唐思雅下车的时候脸色极度难看,她不用想都知道,陆建华是故意的!他为了让自己抱着他的腰,故意一路骑车骑得飞快,害得她不得不抱着他。
“生气了?”陆建华把自行车锁好,拿着钥匙嘴角含笑地问她。
“笑笑笑,信不信我撕烂你的脸?”唐思雅觉得上辈子她一定没看清陆建华的真面目,其实他的本质是流氓,瞧瞧这一身的痞气。
说出去他是当兵的谁信啊?手指套着钥匙圈甩来甩去的样子,简直就是流氓地痞!
唐思雅瞪了他一眼,伸手去抢钥匙,结果他仗着自己个子高,把手举起来不让她拿到。
“还给我!”
“你答应我一个条件!”
“……”果然是混蛋流氓!
陆建华也不着急,站在她面前微笑,手举得高高的,“你马上就要迟到了!”
唐思雅扭头看见供销社门口挤在一起的人,她深呼吸一口气,让自己冷静一点。
“什么条件?”
“告诉我,你接下来想怎么做?带着你妹妹去京都市治病吗?”
“我的家事不用你管!”
“……”陆建华不说话,钥匙在他手上甩来甩去的。
“我要搬到镇上住,方便妹妹到诊所里看伤口!”虽然唐思彤醒了,但是唐思雅还是不放心。
村子离镇上有点远,要是半夜唐思彤有什么事他们找人送去诊所来也来不及了,而且她打算让母亲和父亲离婚。
“我知道了,”陆建华把钥匙还给她,“去上班吧,别担心家里的事情,我会帮你解决好的!”陆建华揉了揉她的脑袋说。
唐思雅不懂他的意思,但是她要来不及了,所以她抓着钥匙就往供销社跑。至于陆建华的话,她有空再好好想想吧。
陆建华站在原地看着她走,直到她进了供销社好一会儿他才离开。
供销社每个早晨都是忙碌的,虽然她是会计,负责供销社里的记账和货物的清点。但是在早上忙碌的时候,她也是要帮忙的。
附近十里八乡的村民在开门后立刻涌进来,直奔自己要买的东西面前,精挑细选后才拿去结账。
好不容易忙碌的时间过去了,她看了一眼供销社里挂着的时钟,这才早上十点多而已。
村民们赶早买了东西就回去了,基本上是回家去吃午饭的。大家的生活比起前些年好一点,但是还是不舍得在外面吃东西。
“思雅,早上骑车送你来的就是你对象吧?”供销社里负责卖东西的王大姐问。
唐思雅想起她请假的时候,王大姐问她时她一脸羞红的样子,顿时知道她肯定猜到自己请假的原因了。
“算是吧,”唐思雅喝了口水说道。
“什么叫算是?是不是婚事谈不拢?”王大姐三十多岁了,平时很爱跟人聊天,十里八乡没有她不知道的事情。
“嗯,”唐思雅不太想说这件事,她想找房子带母亲和妹妹搬出来。
“思雅,婚事哪有一次就谈成的?我看着小伙子很不错,你可千万不要错过了,好好跟家里说说,把握住了不然错过有你后悔的!”
“我知道了,王大姐,你知道镇上哪里有房子出租吗?”唐思雅立刻把话题转移了。
“你要租房吗?”王大姐问,同时努力去想有没有房子出租的事情是自己知道的。
“嗯,我妹妹病了,我想在镇上租房子住,这样方便她看病。”唐思彤摔伤的事情是瞒不住的,所以她没有想过隐瞒。
“租房的事情我没留意,不过你放心,我回头就帮你打听打听,一定帮你找一间好的房子租!”王大姐拍着她雄伟的胸脯说道。
“谢谢你,王大姐!”虽然王大姐八卦了一些,但是打听事情这方面,她确实很厉害。
九十年代国家经济才开始复苏,很多人都是住在自己建的房子,好一点的就是住在单位分配的房子里,所以出租的房子不多。
唐思雅吃过午饭后就到供销社后面的小房间里记账了,两天没来上班,落下来的工作要抓紧时间做好才行。
“思雅,下班啦!”王大姐敲了敲门喊道。
“啊?这么快?”她算账算得认真,没注意时间。
“有个好消息告诉你!”
“什么好消息?”
“你不是想租房子吗?我下午的时候正好听说有人出租房子,而且还是在诊所不远靠近市场的位置!那个位置不错啊,你妹妹看病方便,你买菜做饭也方便!”
“真的吗?谢谢你,王大姐!”这可真是一个好消息啊!
因为找到了出租的房子,唐思雅心情很好,就算在供销社门口看见了陆建华,她的脸色也没有早上那么难看。
“什么事这么高兴?”陆建华笑着问,迈着长腿走在她身边。
“你就没事做吗?跟着我干嘛?”唐思雅边走边问。
“当然有,我现在就在做啊!陪我媳妇儿可是最重要的事情!”
唐思雅不是第一次听男人说甜言蜜语,上辈子被骗去了歌舞厅里做小姐,一开始因为她是新来的,很多男人都很关注她,经常调戏她跟她说荤话。
当然也有男人见她娇娇羞羞的,会说一些甜言蜜语来哄她,被骗了几次后她就认清事实了——男人没个好东西,尤其是来这个地方的男人!
但是听到从陆建华嘴里说出来的甜言蜜语,她没有像听到那些好色的男人说的时候那么恶心,心里反而涌出了一股蜜糖般甜的喜悦。
“谁是你媳妇儿?不要脸!”唐思雅弯腰去开自行车上的锁,等她放好钥匙的时候,陆建华已经把自行车推出来了。
“上来吧,”他回头冲她笑着说。
“下来,这是我的车!”
“上来!”他屁股动都不动,厚着脸皮霸占她的自行车,“再不上来天黑都回不去了。”
为了不让苏月担心,唐思雅只能坐上后座,她不喜欢这种被人吃得死死的感觉。她不懂,明明她是重生的人,为什么还会被陆建华吃得死死的呢?她不是应该占据优势的那个人吗?
“陆建华,你以前可不是这样的,肯定是在部队里跟人学坏了!哼,你这种坏男人我是不会嫁的!”唐思雅气哼哼地说。
“我不是学坏了,而是开窍了!自己媳妇儿不好好守着,等着别人来抢吗?”
“……”唐思雅脸一红,开口闭口都是媳妇儿,他不会害臊吗?“不要脸!”
虽然上辈子做过小姐,但是骨子里唐思雅还是一个保守的人,尤其是陆建华还是她喜欢的男人。
如果他不是唐国良的亲儿子,也许现在他们婚事都谈妥了,妹妹也不会出事。过不了多久她就会嫁到他家,或许还会跟着他到部队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