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斗牛(2 / 2)
沐瑶把球捡回来,就丢给顾明哲让他进攻她防守,顾明哲也是速战速决的绕过沐瑶就投球,然后追平了沐瑶。
之后两人你来我往的斗牛过程中,也都打出了热血的越斗越勇,慢慢发展为互相抢篮板和盖帽等对打的在一边观看的同学也都纷纷喝起彩来。
就连沐瑶他们的体育老师好奇的过来看,也被他们激烈的战况给吸引住,等两人比了十多分钟,以沐瑶领先一球的结果,沐瑶觉得她长时间不运动的身体有些体力不够,选择了结束。
“啪啪!”
沐瑶和顾明哲喊停,顾明哲也就停了动作,两人正要说话的时候,体育老师就带着同学对他们鼓起掌来。
“沐瑶,你有没有兴趣加入校篮球队?”体育老师有些激动的跑到沐瑶身边询问。
顾明哲其实已经算是篮球队的一员,所以就在体育老师的询问下,侧头去看沐瑶,原以为打篮球很棒的沐瑶会点头答应,却发现沐瑶把头摇的如捣蒜的拒绝了体育老师。
“老师,我耐力不行!”沐瑶想到上一世因为‘神投手’的名声而被哄进校篮球队后‘惨无人道’的耐力训练,就不想再经历一遍,她还是喜欢随性一点打篮球,进入校队定期活动让已经悠散惯了的沐瑶不怎么感兴趣。
“耐力不行可以练习!”体育老师不想放弃投篮手感可以达到百分百的沐瑶,沐瑶却是继续摇头表示,“老师,我毅力也不行!”
沐瑶不是很喜欢一场比赛下来精疲力尽的那种感觉,所以这一世不怎么准备打正规篮球赛。
体育老师见沐瑶如此说,也知道沐瑶心不在此的放弃了,顾明哲却是在体育老师离开后,想着之前他差一点就要被沐瑶虐的斗牛比赛,也就开口跟沐瑶定下周体育课再来一次一对一斗牛。
沐瑶对顾明哲的提议很是心动,她现如今要找到能斗牛的对手很少不说,要找到现在能和她有势均力敌的对手就更少,而她今天和顾明哲斗牛过程中也发现,顾明哲的打篮球综合素质很好,唯有投篮这块没有她手感好,所以她才能在比分上略胜顾明哲一筹,
而她这样的高投篮率除了天生手感好之外,其实还有上一世加入校队被教练高强度训练后掌握的各个方位的投篮技巧。
所以只要顾明哲他再打几年球,手感和技巧磨练出来了,那么不说以后他们男女间的体力和身高悬殊,她也再难如现在这么小虐顾明哲了。
所以沐瑶有些暗搓搓的想趁着顾明哲篮球技艺还没有成熟的时候,多找机会欺负欺负他。
而顾明哲提出再比,而是完全决定在下一场赛中一雪前耻,让沐瑶再也不能在投篮中领先他,不然他觉得好没有面子。毕竟篮球打不过喜欢的女生,很是说不过去!
沐瑶和顾明哲两人都对下周的斗牛抱有期待,可是到了那一天,却是因为一个人的缺席而没有比成。
***
“沈丽丽,你知道沐瑶请假了几天?什么时候回来?”顾明哲看着他前面自周末回去就再没有来的座位,忍不住开口问沐瑶的同桌沈丽丽。
沈丽丽也不知道沐瑶请假到什么时候的对顾明哲摇头,顾明哲就有些烦的坐在位置上发呆,不知道沐瑶家里出了什么事情。
而另一边的沐瑶却不是家里出了事,而是远赴g市出席她被一家图书策划设计工作室侵权官司的最后判决。
沐瑶周末回家后,其实是准备继续去帮医院的那几个难产死的女鬼完成心愿的到处跑,却是周六跑了一天,完成了几个女鬼的心愿时,接到了文竹出版社的电话,通知她需要带一些资料出席侵权案的最后判决。
自从张天恺的《吸血鬼的初拥》上映后,沐瑶的小说《爱上我的吸血鬼主人》大火了起来的同时,沐瑶的笔名妖瞳也变的广为人知,同时在言情小说界火了起来。
沐瑶因为‘妖瞳’的的知名度的提高,跟着出的新书《天上掉下个笨天使》第一版销量就破了300万,而且还买脱销的很快上了第二版,沐瑶再期间赚了许多稿费的时候,世面上却是出现了一波打着她旗号的言情小说。
一开始是沐瑶小说的盗版书籍的出现,让沐瑶的小说销量有些下降,但是支持正版也还在所以对正版销量影响不算大,而且按现在华国这方面的整治力度,他们维权成功的概率也不高,所以沐瑶和文竹出版社对此没有进行什么维权.
可是紧随其后的却是一家图书策划设计公司盗用沐瑶的笔名——妖瞳,出了几部不是沐瑶写的小说。
那几本小说因为‘妖瞳’的名字,销量都不错,可是故事和文笔却是更沐瑶写的风格相去甚远而引起了妖瞳书迷的一些不满意,对沐瑶的名声有些损害。
沐瑶跟一直合作的文竹出版社是有合约的,就是她的小说优先再他们出版社出版,而这次那家工作室却是用‘妖瞳’的笔名用了另外一家和文竹出版社一直是竞争关系的文草出版社出版,同时造谣沐瑶是他们旗下的艺人,以后购买‘妖瞳’小说认准文草出版社。
这样的做法是盗了沐瑶名声和文竹出版社出版的权益,还要反咬沐瑶和文竹出版社一口说他们才是盗版的行为,狠狠的恶心到沐瑶和文竹出版社,所以文竹出版社在发现图书设计公司和文草出版社联合盗用妖瞳出书的时候就通知了沐瑶,让沐瑶走法律程序起诉他们侵权,让他们停止盗用‘妖瞳’名字出书以及赔付之前借用妖瞳笔名出书的侵权等费用,同时发声明让更多人知道他们侵权的事情,来挽回之前出的低质量小说对‘妖瞳’名声的影响。
沐瑶对此建议很赞同,所以就写了授权代理书给文竹出版社,让文竹出版社全权代理她向文竹出版社所在的g市人民法院起诉了那家盗用她名字出书的图书策划设计公司和文草出版社。
之前的起诉和提交材料等事沐瑶因为在d市,全权由文竹出版社去准备和收集以及提交给法院。
中间的审理沐瑶不需要出席也都没有出席,这次做最后的判决沐瑶因为需要带一些资料出席,所以沐瑶就让出版社的编辑以她家长的身份跟学校请假,然后跑去了g市。
沐瑶一直在g市呆了快三四天,周五的时候才得来了最后的判决。
她打赢官司侵权关系获得了盗用‘妖瞳’名字出书的图书策划公司的600万的赔偿以及停止出售和生产侵犯沐瑶权益的书籍。
侵权官司从一开始打的时候,文竹出版社就对媒体发布了消息,媒体一直在关注这件事,甚至还有专题播报。
整个维权过程被媒体报道而让妖瞳的名字被更多人知道,文竹出版社这次也借媒体对外公布了妖瞳出的书籍以后只会在他们文竹出版社出版,让更多人以后不会买错‘盗名’小说。
人红是非多,笔名红一样是非很多,沐瑶这次打官司的对象是对方赤、裸裸的盗用她‘妖瞳’的笔名,而没有打和无从去打的是市面上出现很多和沐瑶笔名相似的小说。
什么‘妖童”,什么“妖瞳精灵”,什么“妖媚”,“小妖瞳”等等会让不注意的人看错的作者名,甚至有些会在扉页挂上妖瞳另一个笔名xxx来做噱头吸引读者出书。
沐瑶对这些打擦边球的借她‘妖瞳’名声的行为,其实是没有办法杜绝的,也没法去维权,只能希望这次维权官司能让读者知道市面上存在这些书籍,让他们眼睛睁大点别买错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