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汇总选官法(2 / 2)
他参考刘曜的文稿,对各年级学生所需要学的内容,进行了更加详细的分类与介绍。
郭泰还认为,六年义务教育的毕业者不算士人,必须通过太学分院的招生考试,考入户籍所在县的太学分院,并且顺利通过太学分院的毕业考试者,方可授予良士证书。
凡是接受朝廷良士证书的人,等同于自愿加入忠义学社,愿意遵守学社的纪律,接受学社委员会的管理。
此外,针对那些民间拜师学艺的人,若不加入地方忠义学社,则以无籍士人论处,没有资格做官。
刘曜发现,郭泰的这个构思非常巧妙,几乎把东汉朝廷固有的教育制度与后世的教育理念完美结合了。
按照郭泰的这个思路,还是与东汉原有官方教育之前一样,读了太学的人,肯定算是士人。
但那些没有读太学,仅仅是民间师承的人,则以做官之资格对其进行限制,迫使这类人不得不加入地方上的忠义学社。
这样的话,天下士人若想做官,就必须加入忠义学社,遵守学社的各种纪律。
针对那些严重违反纪律的人,便可将其除名,开除士人行列,保证士人环境的清明。
从思想上对以后的士大夫阶层进行控制,防止这一阶层坠落腐败,预防以后出现大量说“水太凉”毫无节『操』的士人。
抛开郭泰关于教育制度的条陈不谈,陈寔所奏选官法条陈,乃是三人之中最完善,分析最全面,介绍最详细的。
如刘曜所料的那样,陈寔是从察举制入手,将察举制进行变异,而弄出了这么一套新的选官制度。
为了形象的表现这套制度,下面举一个例子。
某甲若想做官,第一步需要找到县里的中正官,先按填一份个人背景表,然后让其给自己做一份品评报告。
所谓中正官,即由地方官推举,具有一定名望且看人精准之人。
为了体现公平,这个中正官并非一人,而是至少三人。
三人根据某甲的背景表,各出一份品评报告,取三者评级的平均等级或中间等级,定为某甲的评级。
这份品评报告并非看表打分,而是要在得到某甲的背景表后,对其所填内容进行实地走访,展开详细的调查,了解某甲平日里的表现,衡量其品行与才能。
最终出具的品评报告上,有三项内容必不可少。
一为家世,即哪一姓哪一宗哪一家的子弟,父辈、祖辈是干啥的,祖上是否显贵过?
二为品行与才能的评语,比如“德优能少”或“德能双优”等等。
三为品级,即评定人才所属档次的结论,分一等、二等、三等一直到九等。
假如三个中正官给某甲的评级分别是三等、六等、五等,则先取平均数,若平均数不是整数,那么取中间等级,即为五等。
某甲得到五等的品级后,就可以回家,静静等待地方官府的征辟了。
地方官府根据中正官手里的人才资料,根据实际需求,从而量才录用。
不得不说,这套制度真的相当厉害,刘曜看后都忍不住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