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不舍得(1 / 2)
出院之后的第十个工作日,陈念卿受家人委托,帮忙去医院里取陈梓航的病例。
她其实特别怕麻烦,但是为了能再去一次医院,她决定将这个活给揽下来!
正好也是因为老家离市区这边太远了,而她又在市区这边租房子,离那个医院也就一趟地铁的距离,还是蛮方便的,所以家里人也想将这项任务交给她的,既然她都主动请命了,正合他们心意。
从出院到现在为止,虽然说是十个工作日,可真正度过的天数整整有半个月,陈念卿在这半个月的时间里也理清楚了自己的内心。
同时也打听到了程枫的情况,程枫的年纪确实比她大很多,他三十一周岁了,整整比她大了十岁。
当她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她是震惊的,因为她从来都没有在意过自己的年纪,直到她知道他三十一岁,她才认真的想了想自己与他的年龄差距。
十岁,说多似乎也不多,但说少好像也不少。
十年之间可以发生很多事情,她觉得,他们两个之间相差的不是那十岁的年纪,年纪只是一个数字而已,他们相差的是那十年当中的风光。
陈念卿很不想承认的一点就是她是个小孩子,以前参加工作的时候就整天被人拿年龄说事,说她的年纪太小了,还是小孩子,然后又对她做出一副“你是孩子你还不懂”的表情。
那个时候她才十六,她确实不懂。
一直以来她都想摆脱小孩子这个标签,她觉得成年以后就总不会还是小孩子了吧?
然而在她十八岁那年,还是如此,她出去找工作,说自己已经参加工作两年了,别人都觉得她在说谎,当时那个做招聘的人所说的话她还记忆犹新。
“你不是今年才十八吗?哪来的两年工作经验?梦里来的吗?”
她永远忘不了那个鄙夷的眼神,别人都以为她简历造假。
后来的工作经历并不愉快,也就直接导致她选择在家里成为一名全职作者。
在成为全职作者的这两年里,她看过许多书,也写过许多故事,这个时间线仿佛被她无限拉长了,等她回过神来的时候才发现,原来时间只过了两年,她已经在书中过了好几辈子了。
二十岁,她觉得已经完全可以摆脱小孩子的标签了,果然,没有人再说她是小孩子了,过年回家,所有的亲戚长辈都会说,“哎呀,念念这也二十了,工作好几年了吧?有没有谈对象?”
陈念卿想,她二十了,竟然也要被催婚?
虽然说催婚对她来不能算好事,但总算没有人再说她是小孩子之类的话了,在所有人眼里,她也是可以谈恋爱,可以寻摸对象的人了。
而如今她都二十一了,更大了一岁,那岂不是更可以理所当然的谈恋爱了?
嗯,理论上是可以的,但应该没人会支持她跟一个相差十岁的人谈恋爱吧……
但是陈念卿也曾经无数次的问过自己,到底对程枫是个什么样的感情。
她与程枫也就认识几天而已,见过寥寥几面,不管从哪个角度说喜欢,她觉得都是草率的,但没办法,她好像真的喜欢上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