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所谓乡愁(1 / 2)
经过几个月的观察,经理林强认可了毋兰的工作能力。刚巧一个女同事怀孕了不方便出差,她所负责的省份,就交给了毋兰。那是李萨的故乡。
作为一个小镇做题家,李萨生活的农场距县城60多公里,离省城200多公里。她在大学之前,没到过省城,去县城的机会,记忆里也没有。
教育资源匮乏的小镇,李萨没有什么机缘接触新鲜事物,完全埋头在书本里。唯一的娱乐和才艺就是唱黄梅戏,跟着农场的大广播学的。能上985名校,得益于援边人员子女有高考加分政策,不然凭李萨听力几乎为零的英语成绩,根本没有上名校的可能。英语也是她考研的硬伤,被调剂到规培的这家医院,不并是她的第一志愿。
上了大学的李萨,离开家乡,再没想过回去。
不是所有远离家乡的人都会思乡的,因为有关家乡的记忆一旦沾染了太多的心酸与苦楚,你可能只想远离它。
何以为家?人前乖巧的她,心底无根无力的漂泊感,使得她更自卑。
所谓乡愁,大多是家乡有牵挂,有不舍,有值得留恋的回忆。李萨有什么?
从小她都活得小心、卑微,早早学会看人脸色。乖巧的她,6岁就要站在板凳上做饭,蹬着比她还高的自行车去田里送饭。而装傻充愣的二舅,打跑了买来的老婆,天天在屋里睡大觉,还骂李萨没带好他哭闹不止的儿子吵到了他。
一次蹚到草丛里的蛇被咬了一口,腿肿得像灌满水的塑料袋,走路都是瘸的,没人问一句。是队医看到小女孩坐在水塘边,把热痛难忍的腿泡在水里,帮她采草药捣烂敷伤口,才熬过来……
李萨所有的自尊,是在学校得到的。高中住校后,不用再听责骂,不用再顶着烈日干活,胳膊和脸被庄稼划出无数血痕,学习真的是一件最轻松开心的事!尤其是考试成绩公布后,同学的艳羡,老师的夸赞,让她得到极大的满足。
对李萨最好的徐老师,是妈妈李春的师范同学。徐老师老公在部队,随军迁到他乡,送别的时候,李萨抱着她,哭得比外公外婆去世更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