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听说》(1 / 2)
忽悠人,绝对是一门技术活。
最起码,在刘明看来,是如此。
但他和黄振奇说的是真话,刘明确实打算要回燕京了。
剧组这边有导演,他一个编剧,也不需要亲自坐镇,再说了,刘明也不想让人发现自己和剧组的关系。
至于剧组的其他人,他跟黄振奇打过招呼,让他下了封口令。
知道这件事的,不超过十个人,剧组还小,自然很简单摆平。
“你什么时候走?”
“后天吧。”
刘明想了想,现在买票,明天的估计不好买了,后天上午出发,问题不大。
“好,那明天晚上我请你吃饭。”
黄振奇也答应下来。
第二天,刘明睡到中午醒来,在酒店看了一会电视剧,四点多的时候,黄振奇早早地就来到了他这边。
“这么早?”
“嗯,剧组那边今天我安排少拍一点,走,我请你吃火锅。”
“好。”
两个人离开酒店,在附近找了一间饭店吃了顿火锅。
酒自然是少不了的,一番觥筹交错之后,黄振奇拉着刘明,硬是要去酒吧一条街转转。
酒吧一条街?
刘明有些奇怪,他还真就没去过那种地方。
那就去探险吧。
带着这样的心思,刘明跟着黄振奇,来到了这条街。
不得不说,这条街非常的豪华,尤其是夜幕降临,霓虹灯闪烁的时候,简直热闹的不得了。
每一个酒吧门前,都会有性感漂亮的小姐姐站在那里,不停地对着来回的行人招手,想尽办法让客人进到酒吧里面,只要客人进去消费,她们就能有提成赚。
这些人,吃的都是青春饭,和主播差不多,依靠她们的美貌吸引路人进入酒吧消费,当然,如果有人动手动脚,只要不是太过分,她们都不会反对,还会露出微笑,配合客人。
而且,要是有那种出手大方的金主,她们也会陪着金主出去玩。
前提,是要有钱,有大把的钱。
不但如此,这条街上,还总有一些男人四处闲逛,他们倒不是来酒吧消费的,而是专门看有没有喝醉酒的女孩儿。
俗称捡尸。
“走吧,进去喝一杯。”
黄振奇拉着刘明就要进去。
“哎哎哎,大哥,这种地方,还是算了吧。”刘明连忙拦住黄振奇。
虽说他也很期待,可问题是,这种地方,庸脂俗粉太多,而且没什么保密性,他可不希望被人拍到。
本来黑粉就不少,这要是传出去,不得被人骂死。
再说了,刘明觉得那些喜欢自己的小姐姐可比这些站在门口的妹子漂亮多了。
咳咳。
他不是来自加拿大的电鳗,对粉丝什么的,只有爱,满满的爱。
“走吧,没问题。”
黄振奇拉着刘明就要往里走。
“别别别。”刘明死命拉住他,开什么玩笑,真要是进去,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正在这时候,不远处传来一阵音乐声。
顺着音乐声看去,刘明发现,原来是有个街头艺人在表演。
“走走走,我给你唱首歌去。”
刘明眼前一亮,拉着黄振奇走了过去。
歌手年纪不大,二十多岁的样子,带着一顶棒球帽,看上去有点沧桑。
面前摆着一个架子,上面放着乐谱,怀里抱着吉他,坐在高脚凳上,很有范儿。
“亲爱的姑娘,你要去哪里,我的心里,一直有你……”
还别说,唱的不错。
周围有不少人在围观,歌手前面摆了一个塑料盆,里面有各种各样的纸币。
另外,还有一张硬纸板,上面写着:一百元,点一首歌。
“你干嘛?”
黄振奇被风一吹,倒是有些醒酒,莫名其妙的看着刘明,不知道他要干什么。
刘明笑了笑,对他道:“听他唱歌啊,唱的还行。”
“我听歌不会去下载啊,他唱的都是人家的歌。”
黄振奇没好气的说。
“那你要干嘛?”
刘明无奈的说道。
“要不然,你上去唱一首自己的歌,要是有人给钱,你就可以回燕京了。不然,你就留下跟组拍戏。”
黄振奇眼珠一转,对刘明道。
刘明无语。
这家伙,居然为难自己。
“怎么样,唱不唱?”
黄振奇眨了眨眼睛,对刘明笑道。
他就是故意的,大学四年,都没听过刘明唱歌,印象当中这家伙好像五音不全来着,到时候观众没人给钱,他就只能留在横店这里了。
“唱!”
刘明哈哈一笑。
要是之前的自己,或许会很为难。
但是现在的话,问题还真不大。
迈步朝前走去,刘明来到那个流浪歌手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