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信使(1 / 2)
“不破楼兰终不还,赵剑宗可知此诗的来历?”游光珏卖弄文采道,“这首诗出自唐代诗人王昌龄的《从军行》,‘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这两句是千古传诵的名句,楼兰只是汉朝时的西域小国,当初楼兰王与匈奴勾通,屡次杀害大汉通西域的使臣,堂堂大汉威严,虽远必诛,岂可容他,哪怕百战千战,铁甲磨烂,也势要击破犯我强汉者,多么雄浑壮阔的诗句!拿这句诗来当作接头的暗语,实在是太适合不过了,鲜卑北魏,北境蛮夷,驱逐异族破楼兰,赵剑宗,我虽身在江湖,也知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是我们汉人的所愿,不如服下这药丸,我等必为大齐复国尽一臂之力。”
赵尉松鼻子哼了一声,道:“不必费心,只要神足教不横加阻拦,我已经感激不尽了!至于这首诗,千古名句,坊间儿童皆能吟诵,有何奇怪,谁会用这等简单之诗句作为暗语?”
游光珏见他不为所动,笑呵呵道:“既然赵剑宗装傻充愣,那我只能开门见山了。前几日,我在街上逛着,偷瞄着来来往往模样俊俏的小姑娘大媳妇,忽然看到了一个西域模样的人,高大鼻梁,深凹眼眶,个子高高,帅气逼人,很有我年轻时的风范,咳咳,说偏了,我不由多看几眼,以为他是西域拜火教的门徒,因为我很好奇拜火教来我南境有何贵干,所以抓起来多盘问了几句,没想到他嘴很硬,一直说自己是来南境购置丝绸的商人。”
游光珏顿了一顿,道:“西域来中原购置丝绸的商人甚多,毫不奇怪,只是他有一点让我很注意,他口口声声卖丝绸,当我问他一匹绸缎值多少银子,他居然说一百两银子,请问赵剑宗,南境的绸缎这么贵是不是有点离谱了,这个商人从南境花这大把银子买回去,是西域丝绸更昂贵呢,还是被南境的奸商敲了竹杠?”
“丝绸从南境运到西域,千里迢迢,途经大漠,艰辛异常,在西域卖到一匹百两未必不可能。再说,丝绸种类甚多,绫罗绸缎、纱绢锦缂,数不胜数,上好的丝织品特供皇家,纵然十两金一两丝都未必买得到,有何稀奇!”丁自祯家境豪富,上等的丝织品贵比黄金也见过,不以为奇道。
游光珏狷狂一笑,道:“这位大爷想必家境巨富,我当时也是这么想的,这西域商人若是买百两一匹的上等丝绸,恐怕带了银子不少,千里迢迢一趟,不会只买了两三匹回去吧,怎么着也得三四百匹,那就是三四万两,所以要逼他交出银子,结果你猜怎么着?”
赵尉松一直默不作声,神色淡定自若,仿佛听着完全不相干的故事。
丁自祯并不知道信使一事,以为对面之人炫耀抓住了西域拜火教的门徒,不以为然道:“难不成他没忍住交出了上万两的白银?”
从西域而来,路途遥远,带着万两白银,必然需要一辆大车装着,没有几百人护送着,一路上的山贼路匪,早已将这么多银子吃个精光,更别说穿城过关遇到那些吃拿卡要的贪官污吏,只要看到这白花花的大把银子,必然抽成抽个大半,所以丁自祯并不相信西域人会这么傻乎乎,随身带着万两白银来到南境。
游光珏一拍脑门,道:“对啊,他还真没忍住,不过交代出来的不是银子,而是一件惊天的大事。一开始小小的折磨,他根本不在乎,可真是个汉子,哪怕在胸口烙铁,血水滋滋冒烟,他咬碎了牙,硬是一声没吭,那我只能一根根用铁钳子揪下指甲盖,他疼昏了过去,还是没开口。对待这种硬汉,我真是佩服至极,小人不才,年轻时偷欢采花,也曾落到官府狗腿子手中,这几种手段太折磨人了,就算没有犯事也都屈打成招了,而他硬是不开口,我便笃定他一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不然早已随口胡诌或者痛哭求死,非是不同凡人的坚定意志,不同凡人的雄大追求,一定做不到这样,所以,啧啧,我心生佩服,只好使出杀手锏。”
游光珏举起手中暗红色的药丸,眯着眼道:“你说谁发明的这小药丸,我逼着他吃到肚子里,没多久,毒性发作,血虫一条条,一根根的从药丸里钻出来,钻到每一个血管里,见缝就钻,没多久,钻遍了血肉骨头和五脏六腑,每钻一次,他都是痛如刮骨,想那关二爷刮骨疗伤,也不过一盘棋的功夫,他足足忍受了两个时辰,啧啧,令人钦佩不已,最终,头颅里的脑浆也钻进去血虫,他意识彻底失控了,这才不再死死闭口,我问什么,就答什么,我记性不太好,所以把他的话都记在了这张纸条上,不知道赵剑宗有无兴趣看一看?”
游光珏举起一张皱巴巴的纸条,嘴角笑容愈发邪魅。
赵尉松心知信使受此折磨,只怕已经不在人世,这个纸条包含着洪景瑶这一次遣使密会的全部消息,甚至可能有她的藏身之地,一旦落入官府之手,必定身陷险地,所以他不再犹豫,锵然拔出了利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