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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朋友(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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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

——若人

题记:献给朋友,或真心或假意。

站在二十四岁的洪流之上,这个深夜里,我愿抖露装在心里许久的肺腑之言。以此献给我的那些朋友,或真心或假意的朋友,我也愿意将其拱手献给你以及你的朋友,如果你觉得有一星点儿可读之处。

我是农村的娃娃,山旮旯里的娃娃,不时髦的外表是我的朴素是我最自然的一面,若你喜欢,自然最好,若你不怎么看得顺眼,我也没办法,大不了你转过脸去不看就是了。今年二十四岁的我,依旧一副贫穷落魄的屌丝模样,但我必须强调一下,为了我真诚的形象不被你那不怎么雪亮的眼球误解,我必须承认:我没有一丁点儿装逼的资本。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我如何装逼,若是逆天行事,雷公雷母谈情幽会时也不忘了给我一惊雷,人要有自知之明,不是吗?

贫穷的我,没钱是再正常不过的了。可是,同朋友吃饭、逛街时付不起钱,或者说自家掏腰包的速度慢了半拍,那就不得了了,人家会怎么说怎么想呢?是啊,我的钱都是百元大钞,别人找不开,百元大钞啊,百元大钞啊!如果某天某位朋友真这么开我玩笑了,我的心就很痛。我贫穷,我量入为出,我狭窄地觉得一点没错,如果节约一点就成了自私,那我选择沉默。我手慢,我掏腰包的速度比不上别人,也是我的错吗?这可能已不再是单纯的比速度了吧!

贫穷年代,最好别吃太多,宁可饿着肚皮舍胃陪君子,你愿意这样吗?反正我从来不愿意,我就是饿了,明明白白的饿了,我就要吃,你当然大可不必抢着买单,我还能自食其力、还能独立的活下去,慈善机构并没有赞助过我的肚皮一次,虽然我长得有些大腹便便,请你不要嘲笑,我吃的都是干净钱,我没有抢深夜三点路过巷子的女人的钱包,我没有恐吓七岁小学生的零花钱,我没有坑蒙拐骗我没有勾结体重一百八的富婆。

朋友们啊,我今年二十四岁了,十二岁时没了妈,一任继母二任继母三任继母,秉性各不相同,手腕千奇百怪,我没有背景我的爹不姓李,赵本山也不是我爷爷,我啥都没有,烂命一条,你若看得起,你若想搭理,你若不嫌弃,我待你如兄弟,否则,我绝不会巴结绝不会阿谀奉承绝不会拍马屁,你日日夜夜山珍海味前呼后拥,我年年月月粗茶淡饭形单影只,谁先做阎王的女婿还不知道呢!

我对朋友的定义是这样的,也许五年后,也许十年后,也许二十年后,你我开着宝马,还能一块儿去廉价的小巷子里,吃几碗凉皮。人世的苍凉,试问谁人不懂呢,别蒙我了,我的智力正常,只不过不愿道破罢了,收敛收敛吧!有钱没钱都好,最好别没有感情。

至今,我被人嫌弃了二十四载。嫌弃长相寒碜也就罢了,嫌弃我节俭的我不怎么喜欢;嫌弃我没钱也就罢了,嫌弃我的钞票找不开的我不很喜欢。因为,三人吃饭时,三人抢着付账,五人吃饭时,五人抢着付账,十人吃饭时,十人抢着付账;我只想问一句,抢什么抢,既然抢就别埋怨,又不是不知道我长得行动缓慢。如果是为了虚荣,为了面子,那你赶紧去抢吧,我不耽搁你们厮杀,吃完饭我就走。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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