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乞丐(1 / 2)
黄安镇。
少不了的热闹,少不了的人。
大街上的小商贩吆喝着叫卖着自己的东西,大街从一早就满满的人。
这么热闹的集市自然少不了想白吃白喝的人,而这个人不仅白吃白喝,而且酒量食量极大,就连旁人看了都觉得他一会儿肯定吃不了兜着走——一个乞丐。
小二自从他进来就死死盯着他,因为他衣衫褴褛,周身异味,走到哪人们都会刻意地避开。
这样的人又怎么会进得去黄安镇赫赫有名的“凤韵酒楼”的呢?
乞丐虽然是个乞丐,但他不是一个穷乞丐。他很有钱,但人们也只是看了一眼他拿在手中的金子,凤韵酒楼的掌柜的自然想把这块大金子收入自己囊中,所以也不管这个人有多臭有多脏,只要有钱就好。
但他还是找了两个打杂伙计盯紧了他,生怕他赖账跑了。
乞丐要了一桌子的好菜和两坛陈年老酒。
他吃饭的动静不大,但只是这么一个人也足够引起人们得注意了,毕竟乞丐进酒楼,着实令人新奇。
乞丐坐在二楼一个靠边的桌子,从那他可以看到街上来往的行人,但他却很少往下瞧,倒是有不少人对着他指指点点,可他一点也不在乎别人的眼光。
乞丐正啃着一只鸡腿,满嘴满手全是有,他的手很脏,但他毫不介意地吮着手指,把手上的油啊酱啊全部舔干净。
乞丐打了个饱嗝,桌子上一片狼藉,但不剩下一点饭菜,有的只是吃剩下的骨头,吃得比狗嘴里的骨头还要干净。
店里的两个伙计一个体壮肩宽,横眉冷眼,皮肤黝黑黑,手臂粗壮,一看便是成日干些重体力活的人。
另一个伙计则显得机灵许多,体格偏瘦,但眼珠子咕噜咕噜转个不停,看来经常讨客人们的喜欢。
这两个人见乞丐吃得差不多了,都摆好了架子,生怕这乞丐趁机溜掉。
可乞丐并没有溜掉,反而叫他俩过去,二人相视一眼,边走了过去。
那个机灵的伙计先搭上了话,“您老吃饱了?”
“饱了饱了,就是酒还没有喝足。”
那伙计一看,两只酒坛已经空空如也,暗想这乞丐竟然这么能喝?
“那客官您要不要再来一坛?”掌柜的早就对他有吩咐——不管他要多少酒菜都给他上,但那块金锭子一定要拿到手。
“一坛?你敢小看我?再来个十坛八坛我也能喝得下!”乞丐拿指甲抠着牙。
那机灵伙计以为他喝多了,怕他生出是非,赶紧把那金子弄到手才是正事,便道:“是是是,客官您海量,那您老要走了吗?”
“怎么?吃饱了我不能歇歇吗?想撵我走?”
“不是,不是,瞧您老说的,小的怎么敢您走呢?”
乞丐瞥了一眼在那个油嘴滑舌的伙计身旁站定的壮汉,冷哼道:“我看你们是怕我赖账不给饭钱吧!”
那个机灵伙计眼睛眯成缝,道:“瞧,您又说错了,客官您那么有钱,怎么会赖账呢?对不对。”
他拿胳膊肘碰了碰他那壮汉同伴,可那壮汉动也不动,连表情都没有。
乞丐道:“原来呢我是想付钱给你们的,但是现在又不能给你们了。”
那两个伙计脸色微变,变得明显却又留了余地,机灵伙计道:“客官你这是说笑不成,咱家酒菜都给你上齐了,你也吃饱喝足了,怎么不给钱呢?”
乞丐倒是很平淡,似乎根本没有察觉小二话里有话般地说道:“也不是不想付,只是我突然想起来我这钱还有别的用处,只能委屈你们了,来日我再来你家吃饭的时候,自然会给补上。”
那机灵伙计的脸被气得又青又紫,拍桌怒道:“好家伙!你这臭乞丐,果然是想赖账,虎子,别让他跑了。”
那个一旁少言寡语的伙计就是虎子,他怒瞪着眼,两只手张在身前,果然像只老虎要扑食一般。
在座的客人也都停下筷子和酒杯看起了热闹。
虎子喉咙里发出阵阵低吼声,那机灵伙计则是一脸小人狞笑。
机灵伙计道:“你这老叫花子,想要白吃白喝拍屁股走人,那就把酒饭全都给我吐出来!”
乞丐倒是毫不惧怕,掏着耳朵说道:“就算我吐出来,你们既不能回锅重做也不能入口吃掉,何必让我吐呢?”
有几座的客人听了都觉好笑,有的则觉得恶心。
那伙计则是气得脸发白,“好,那就把钱拿出来,滚蛋!”
“你怎么听不懂呢?我不是不给,下次再给!”
“我们这儿不准赊账!”
“那没办法了。”
“怎么?害怕了?还是乖乖把钱交出来,免得受些皮肉苦。”
“不是,我的意思是,既然没办法,我也只能赖账走人了。”
话刚说完就见这乞丐一个翻身,竟从楼上翻了下去。
众人一片“唷——”声,都离了座子趴着头往下看。
这凤韵楼二层离地足有两丈余高,谁也没想到乞丐竟能翻下去。
两个伙计都连忙去看,却怎么也找寻不到乞丐的踪影,许多人都在那咋舌——“唷,我看那乞丐不简单。”“这么高,肯定不是一般人。”“看他吃的那一桌菜,谁能吃下那么多?”……
那个伙计只能嘴里叫骂着,咬着牙,但也别无他法。
乞丐翻身下去之后,便一溜烟儿地跑掉了。一个乞丐在大街上疯疯癫癫地跑也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很快他就闪进了一个黑咕隆咚的小巷子里。
“哼,想要我的金子?门儿都没有。”他掂着从怀里取出的金子,一脸得意地笑着。
“你不是嫌钱脏吗?”
一个声音从黑巷子的另一端传了过来,乞丐停住了脚步,眯着眼瞧着那个人影,然后笑道:“别人的钱当然脏,我的钱却很干净。”
那人道:“难不成你的钱不是别人的?”
乞丐叹气道:“为什么世间那么多蠢人,我说是我的钱,当然就不是别人的了。它从一开始就是我的,这是我在土里挖出来的。然后自己把它敲成了元宝。你看……”乞丐将金子拿起给那人看,“这上面没有官印。”
那人看不到,但也不在乎。乞丐将金子又装进自己的怀里,整了整破烂不堪的衣衫。
乞丐说道:“你也是为了我的金子吗?”
“你说那是你的金子,我干嘛要它?”
“不要正好,我要走了。”
“这也不是我的路,你想走就走。”
乞丐睥睨着他,似乎很是怀疑。但他仍然往巷子另一端走去。
越走越近。
他看清了那个人得模样,体格硕大,却一副白面书生的脸,就像身体和头分别是两个人的一样。听起来让人好笑,但若是有人见到了他就绝不会笑出来。
若是一般人见到他,定会吓得腿软。
乞丐果然不是一般人,他若无其事地走过去,似乎那人变得透明一般。
乞丐虽看似毫不在意他,其实早就将他打量个遍,尤其是对他那只手——修长白皙的手,指甲修得干净漂亮,和乞丐脏兮兮的手完全不一样。
而且那双手很危险!
乞丐刚刚从他身旁走过,忽然觉得一阵强劲的掌风从背后袭来,这一掌下去必然不死也会重伤,可乞丐面不改色,仅是身形一晃,就躲了过去。
转而笑道:“不是说我随便走吗?不是说不要我的金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