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村花》(1 / 2)
我向来不喜欢做那种八字还没一撇就瞎咋呼的事儿,我不愿意给别人看笑话的机会。
更何况,我签了保密协议,在电影上映之前,我不能暴露自己女主角的身份。到时候一忘形被江导扫地出门,我可后悔去吧。这件事情,我甚至没跟沈巧讲。
沈巧的发展越来越好了,前不久签了一家经纪公司,拿到了一部网剧的女主角。不到一年的光景,沈巧从一个无人问津的群演变成了一个有些名气的小明星。这样的变化,让人欣喜又不安。
《村花》开拍前夕,沈巧曾兴奋地拉着我参观她的新居。那是S城郊区的一套小别墅,优雅又别致,看一眼便知价值不菲。沈巧挽着我的手走进去,边走边喋喋不休地给我介绍着屋内奢华的装潢,小脸红扑扑的,很是生动。
我看着她,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我很想问问她,这幢别墅是哪里来的?
之前去影视基地找沈巧的时候,我就听到过一些流言蜚语:
“以前大家都是群演,现在人家都当女主了,我们还在当群演。”
“也不知道人家是用了什么招数,竟然把盛江的小公子给迷住了。”
“有了盛江这座靠山,还愁没有资源吗?”
“盛江的小公子也不是什么善茬,图个新鲜感而已,玩几天就烦了。”
“羡慕!要是有这么个高富帅包养我,倒贴我也愿意!”
“呸!......”
那个时候,我只当她们是在嫉妒沈巧,并没有放在心上。然而眼前这栋别墅就那样直挺挺地立在那里,毫不留情地戳破了我的自欺欺人。
对于上流社会的下流公子哥来说,这些不谙世事,年轻貌美的女孩子只是他们的玩物、娱乐和消遣。——这个残忍的道理,我几年前就明白了。遗憾的是,这种残忍不能感同身受,更无法言传身教。
于是,我酝酿许久,在饭桌上以普法之名不动声色地给沈巧讲了几个案例,“包养中的法律风险分析”“包养引发的法律纠纷”“被包养毁掉的女大学生”......
也不知道沈巧是真傻,还是在装傻。任凭我怎么暗示,她都没有接茬的意思。她头也不抬,自顾自吃得津津有味。末了,吐槽道:“张律师,你有职业病!”
陷入爱情的女生都是扑棱蛾子,哪怕明明白白地知道前面是一团火,也会扑得奋不顾身。劝是劝不住的,我只求沈巧遇到的这位慈悲一些。至少,在我变得强大之前,不要伤害她。
我不想用“友情”来定义我和沈巧的关系,这两个字在我这里经不起推敲。我对沈巧好,只是因为她对我好。谁对我好,我会加倍对他好;谁对我不好,我会加十倍还回去。——这就是我处事待人的信条。
老实说,抛开“情”撇开“义”,将所有的交往简化为利益的交换,我的人生明朗、简洁了不少。这样一来,我们之间没有感情破裂,只有交易结束。感情破裂会伴随着歇斯底里的推拉,但交易结束不会。
和沈巧草草道了别,回学校收拾了些生活用品,我就跟着剧组浩浩荡荡地出发了。
《村花》是三月份开的机,拍摄地点在北方的一个农村。整个剧组吃住都在那个村子里,从开拍到结束整整花了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