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2 / 2)
然而坐在他身旁的林浩初,却是坐得端端正正,专心致志且从容不迫地翻阅完一页又一页,还不时拿红笔在书上做着笔记,后面又拿出一张作业纸开始准备做题,而且做得行云流水,一气呵成,显然比起同样勤奋好学的陈木森来,学习起来要得心应手许多。
上一回《模拟电子技术》的小测试卷虽然还没有分发下来,但因为陈木森,全班的同学都已经知道林浩初考了八十一分的高分。
无论是一流学校还是三流学校,但凡成绩好的学生,总是会受到同学们的欣赏。此时大家都默契地望着腰杆挺直,正心无旁骛地做题的林浩初,又想到了陈木森和曾明曦说过的话,不知怎的就有一种想要靠近他的冲动,尤其女生们,除了是刚开学那会儿对他一见钟情的那几位,就连其他的女同学也都纷纷在心里感叹:真是越看越帅啊……
下午的课结束之后,因为还没到晚饭时间,外面又阳光明媚,班上的男同学们就寻思着去打篮球。这种活动自然少不了人缘最好的陈木森,陈木森看了看身旁的林浩初,又眼巴巴地看了一眼正等着他的男同学,其中的意思大家一看就懂。
为首的男同学孟祥桓是他们篮球队的主力,看了一眼正在收拾课本的林浩初,在得到其他同学的肯定之后,终是站在门口朝林浩初叫道:“浩初,一起呗?”
这时林浩初恰巧背起书包离开座位,闻言唇角一扬,大方道:“好啊。”那一抹清浅中自然而然透着优雅的笑容,令看见的人都不由愣了好几秒。
说来也怪,林浩初虽然从初中开始就过上了乌烟瘴气的生活,但他的气质却没有变得乌烟瘴气,也不知这是否与林庆烨在世时对他的仪容仪态要求严格有关。
其实他已经和一群狐朋狗友到处胡混了快十年,但仍是保持着身上那股通常只有受过极好的教育才会有的的气质,这样的气质,令他在同学之中,变得更加的与众不同。
北区的篮球场上已经有另一个院的同学在打篮球,他们见又来了一拨人,十分自然地邀请他们一起打比赛。
孟祥桓他们自是欣然同意了,一拨人便一起去洗手间换球服。
由于人数比较多,大家大概是考虑到刚加入的林浩初的感受,便叫一个人退出让林浩初上场,就连那个人的球服都大方地借给了林浩初。
这样的小举动虽然算不上什么,但林浩初心里却是挺感动的。
其实男生们就是这样,容易冰释前嫌,友谊来得快,却未必就不牢固,未必就去得也快。
看男生们打篮球一直是女生们的乐趣之一,见这边一会儿会打比赛,不少女生都纷纷驻足准备观战。
一位男同学朝孟祥桓使了使眼色,偷偷指了下其中一名长发及肩,长相十分甜美的女孩,林浩初瞧见孟祥桓那一张小麦色的脸陡然抚上了一抹红晕,心下了然。
毕竟都是年轻气盛的少年,多少都有点好胜之心,无论这场比赛重不重要,双方都是卯足了劲儿抢球、运球、上篮。
只见在球场上,有一道分外矫健灵活的身影,时不时地从敌方队员手上抢过篮球,然后轻轻松松地躲开敌方不断的干扰和阻挠,成功地将球传给主力,接着就是主力投篮,虽然没有百发百中,但每一次的成功进篮,总能引起观赛的女生的尖叫与喝彩。
这样的次数多了,孟祥桓再傻也看出了林浩初对自己的关照。毕竟外行的女生瞧不出,但深知球赛规则以及也算有着较为丰富比赛经验的他,自然瞧出有好几次林浩初本可以自己投篮,却都将球传给了他。
孟祥桓羞涩地瞄了眼正在双眼发光望着自己的女孩,朝林浩初投去了一记感激的目光。
林浩初对他笑了笑,继续充当绿叶的角色。
篮球是大多数男性都喜欢的体育活动之一,林浩初之前就经常和那群狐朋狗友一起打篮球,那些人打起篮球来,可比这群学生要猛得多。林浩初篮球打得还算不赖,虽然没有像赛车那样百战百胜,但也经常能崭露头角。
不过他深知男孩子也是有嫉妒心的,自己若是才刚加入队伍就抢了别人的风头,还是在对方爱慕的女生面前,那很有可能会遭人记恨。
更何况,他觉得成人之美也是一件挺有意义的事。
篮球场上的比赛还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不时引起女生的一阵尖叫和掌声,没有人注意到,在不远的教务楼二层,一名少年正不咸不淡地看着楼下的比赛,目光意味深长。
“湛宇啊,虽然我们这边附属学院和本部联系不算密切,但总归都是h大的,所以你就发表一下演讲,激励激励你的同学呀!”学院的主任目光热切地望着眼前前途无量的少年,有些激动地劝道。
左湛宇扫了一眼球场上正灵活地穿梭于敌方队员的包围之间,熟练地运球的林浩初的……屁股,终是收回视线神色平静地望着学院主任,那淡然的目光,不知怎的令学院主任觉得有些渗人……
小剧场:
左湛宇:“这小子屁股有料……”
林浩初:“禽、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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