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血染战袍(1 / 2)
你这不是土匪吗?
俺不是土匪,俺就想要你那把刀!
你知道这是什么刀吗?
大汉摇了摇头,脸上的赘肉也随之摇摆。
但他的臂力应该很夸张,至少看上去,一个胳膊能顶张峰两个还多。
但这都不是关键,能不能打,关键还得看经验和技巧,总的来说就是看你有没有这个技术。
打斗是个技术活,这一点,张峰懂。
前世学武术他就懂,现在更加懂。他冲着大汉淡然一笑,很明显,眼前这个大汉似乎不太懂。
昨晚还吃我的烧饼,现在却要杀我,这不是神经病是啥。
不管怎么说,此时的大汉并没有动手,他只是把刀架在自己脖子上进行了恐吓。
恐吓不怕。张峰没有易怒症,不会动不动杀这个,打那个,那样做自己就成了真正的神经病。
面前这位大汉明摆着是个老实人,至少看上去确实如此。做事过于直接、过于简单、过于幼稚,最根本的原因可能就是不太懂法。
大明朝有着非常严酷的法律制度,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混过来的。
张峰在思考,思考到底有没有开打的必要。或者,先给他普及一下法律知识。
“大明律”你看过没有?
没有!
“御制大诰”看过没?
没有!
张峰之所以问,是因为像“大明律”和“御制大诰”这种每家每户都要人手一册的法律知识小读本,应该人人懂法,人人遵守。
明朝的“大明律”屡经修订补充,已经相当完备,但原则性的法律条文并不能囊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所以在那之后,太祖朱元璋亲自组织编订了“御制大诰”,相当于对“大明律”中法律条款的一个诠释,同时要求“一切官员诸色人等,户户有此一本,臣民数观为戒”。
人手一本,数观为戒。
很显然,这个大汉只听过这两本书的名字,根本没观过,更没读过,根本不知道具体讲的啥内容。
但即便如此,也至少应该懂得把刀架在别人脖子上,强行抢东西这是犯法的呀。
张峰看着他很着急,苦口婆心,他看着张峰也很着急,你把刀给我不就完了吗。
张峰告诉他,你抢我的东西,如果被我告到官府,你是要被衙役抓起来的,抓起来懂不懂,判刑懂不懂,就是把你关在地牢里,几年不能出去,伸手不见五指,不能见光的......
大汉听着,有些动容,但刀始终没有放下,更没要放下的意思。
换!必须换!就要你的刀,你的刀好看!
这不是好看不好看的问题,这是个法律问题。
张峰一般不跟人讲法律,锦衣卫更不会和人讲法律,只是张峰不像其他锦衣卫,他想做一个讲法律的锦衣卫。
他不知道大明朝有没有这样的锦衣卫,但至少,不能一言不合就打打杀杀。
毕竟,眼前大汉除了行为粗野些,学习和理解能力不太强以外,他还并没有真正的动手。
我的刀真的很好看吗。
看着他憨厚的大饼脸,比起张峰痛恨的那些贪官污吏,他甚至觉得这个大汉憨厚、可爱。
当然,如果大汉拿刀果断地砍下去,就不会显得那么憨厚和可爱了。
你再不给我,我就真的砍了!
砍,砍吧!
......
张峰不想激他,但一激他,大汉就真的砍了。
毕竟是条汉子,哪能没点血性。
但很显然,这位大汉的血性不那么刚烈,他砍得很温柔。
他是真的不会砍还是故意假砍?
总之,恐吓的意味大于砍的意味,张峰也就慢悠悠地躲了过去。
然后双手一夺,使一个巧劲,就把大汉的刀抢在了手上。
他抢了大汉的刀,大汉瞬间就给跪了。
这把刀是谁给你的?
这句话似乎问到了大汉的痛处。
这是张峰的抢刀的过程中判断出来的。
面前的这个看上去十分粗鄙的大汉应该不是什么习武之人,因为他根本就不会用刀,再说,一个习武之人不可能这么轻易地让别人夺了武器。
大汉神情恍惚,痛快说道,我是被歹人胁迫的......
胁迫?为何胁迫?谁人胁迫你抢我的刀?
兵荒马乱,兵器值钱,我就打起了抢人兵器的买卖。只因......只因我的田宅都被那伙强盗霸占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