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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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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洗干净吧。”

温夕的脸色瞬间垮了下来,难道他听不说她只是客气客气吗?她宁愿买一套新的也不想给他洗衣服。

“洗干净?”

“怎么?这么快就想反悔?”宋子琛双手抱胸,挑了挑眉,眼睛直直的看向眼前的罪魁祸首。

被盯得有些心虚的温夕摇摇头,行吧,没得选,她洗。

她发誓她以后绝对不会再用这糟心的笔!

宋子琛的行动能力特别强,直接脱下外套递给了温夕,只留下里面黑色的T恤。

空调的凉气也不能压倒温夕的郁闷,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挖坑么,当时为什么要多嘴?!

直接说赔他一套新的不好吗!

在温夕看不见的地方宋子琛轻轻的勾起嘴角,一瞬即逝,像是从来没有出现过。

下课温夕径直去了小卖部。

程宇盯着温夕的背影看了半晌,扭过头不解的问:“这不是给温夕可乘之机吗?难道琛哥你忘了她以前做的那些事了?”

温夕之所以被称为舔狗,是源于她对宋子琛的狂热,除了每天对宋子琛的跟踪,掌握他的行程以外,宋子琛用过的东西都会收藏起来,就连他喝水的瓶子都很宝贝。谁受得了自己有这样一位爱慕者呢?

“这或许是一次试探吧。”温夕前后的反差实在是太大,他一时间也拿不定主意温夕是怎么想的。而且一个人可能突然间变化着吗大吗?

那件外套不起眼的内袖里绣着他的名字,绣的精细程度是温夕模仿不来的。如果校服真的被替换,他一眼就能认出来。

程宇忍不住竖起了大拇指。

温夕从小卖部回来,从兜里掏出一盒笔芯,霸气的拍在桌子上。

怀着不满的情绪,温夕把宋子琛的校服团吧团吧扔进了书包里,她现在想起来了,她可是有洗衣机的人,随便机洗一洗就完事!哈哈哈,开心!

当看到进门的是拿着语文课本的李艳芳时,温夕原本刚刚轻松地情绪不见了,她温夕忍不住叹息一声,不仅李艳芳嫌弃她,她看见李艳芳也很难受,好吗?

听她讲语文简直是一种煎熬,原本温夕最喜欢的一门课就是语文课,她喜欢老师带他们品鉴古诗、赏析佳句。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李艳芳的课总让她感觉生涩难懂、情感僵硬,她的课就是有一种不能让人融入课堂的魔力。

温夕原本费尽心思的集中注意力,强迫自己好好听课,突然接收到了李艳芳的眼刀,懵逼的眨了眨眼,才发现不是针对她的,而是针对她右边正闭目养神的同桌。

宋子琛完全不顾李艳芳的冷脸,眯的十分怡然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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