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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金币,汗血宝马(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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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林欢没有急着立马行动,而是去补给了一波。

先是在药店购买了一批生命魔法药水备用,又买了不少诸如解毒丹一样的必备品,接着又去杂货铺选购了一些看似杂碎,实则应该有不少用途的杂货。

这一来二去,足足花差掉了一百金币!

如此恐怖的消费能力,要不是之前卖了那批装备,林欢那是万万拿不出来的。

虽说很是心疼,但该花就得花,不能省。

金币这玩意,随着时间的推移肯定不断的贬值,林欢又不准备卖掉换钱,自然是会尽快的利用起来,将其花在刀刃上。

“来吧,任务开始了!”

一切准备就绪后,林欢捏碎了清源镇的回城卷轴。

白光一闪。

当林欢再度睁开眼的时候,已经离开了熙熙攘攘的秦城,来到了繁华度相差了好几个档次的清源镇。

一个任务是王信委托的商会任务!

一个任务是个人转职任务!

这两个,皆是考验林欢的,自然不可能有其他任何的助力,全部都得靠他一个人。

先到清源镇的杂货铺探究一波,发现并未有什么稀奇的东西,也就作罢,只是购买了两张这里的回城卷轴。

根据王信给的信息,出事的地点就在清源镇西边大约十公里的平原地带。

既是平原地带,应该一马平川,一览无遗,这样的地势,要是偷袭的话,应该不太可能,这也就是说,应当是有其他特殊的原因。

林欢没有第一时间赶路,而是来到了坐骑店。

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无视了最低1个金币的劣质老马,选择了价位最高的汗血宝马,五百金币给出。

“又穷了啊!”

原本林欢卖装备技能书收入六百多金币,购买杂货花掉一百有余,又为了铁匠五十个金币的加工费,让其锻造第二把【死亡之匕】。

从坐拥六百多金币的巨富,一天都没有过,立马打回原形,变成了穷光蛋,现在背包里的财产,再度回到了个位数。

“以后赶路的时间肯定很多,有一个好的坐骑必不可少,这钱是不能省的必须得花!”

即便花费了五百金币,很是心疼,但林欢丝毫没有后悔,“别的不说,就眼前的任务,给出的是三天时间,可这随着时间的推移,任务难度就会不断的加大,必须得争分夺秒,哪里有时间浪费在赶路上!”

汗血宝马:顶级坐骑,非战斗状态可骑乘,速度20米/秒!

这就是汗血宝马的能力!

妥妥的赶路神器。

当然。

作为一个力求真实的世界,这可不是一锤子买卖,不然,坐骑店还不得开垮?

汗血宝马也得精心照顾,喂养草料等等,不过这些讲究的是细水长流,哪怕是最高级的草料也不是很贵,能够承担得起。

骑着汗血宝马,林欢按照地图,快速的朝着出事地点奔袭而去。

“嗯,这痕迹!”

有着每秒20米速度的坐骑带飞,林欢丝毫不费体力的就赶到了事发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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