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一章 判决(1 / 2)
经过一番努力,李凌终于找出了足够的证据,让高海无言以对,他终于承认了自己利用钉马蹄用的钉子害死自己父亲的事实。
案件已经真相大白,可是就在知府刚刚要宣布判决的时候,一个三十许岁的妇人闯进了公堂他径直走到知府大人的面前说道:“小妇人有下情回报,请问大人,若是依照你的意思结案,高家的财产将会交给谁?”。
知府大人被突如其来的状况弄蒙了,妇人讲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这么这夫人竟然直接走到大堂上来,向知府问话?
“这位大嫂,请问你是何人,对本案有有什么看法?”。
知府在没有弄清楚情况的状态下只得和她虚与委蛇,天子脚下达官贵人数不胜数,一切还是小心为上。
“知府大人,妾身高王氏,我想问一下大人想如何处置我丈夫,又如何处置高家的财产?”。高王氏不依不饶的问道,样子有些急切。
“这还用问嘛,高海谋害亲生父亲,当然只有死路一条,至于高家的财产么,那就按照高老太爷生前的意思办理,所有财产一分为二,两房各得其一!”。知府大人不假思索的就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对于明朝的律法他自然是了然于胸,各种判决自然是张口就来。
“大人,你错了,你判我丈夫死罪我无话可说,只是你怎么能将高家的财产一分为二,老太爷立下遗嘱的事情有何凭据,没有凭据又如何做为断案的依据,要我说高家的财产如何分配还应该按照大明律来办理,将所有的财产全部分给老太爷的嫡孙,也就是我的儿子!”。高王氏看了看在一旁呆若木鸡的丈夫和小叔子,她继续说道:“即便老爷子真的留下了遗嘱也要等到高洋中了进士以后再议!”。
高洋的父亲新丧,按照规矩他要在家守孝三年,期间是不能参加科举的,也就是说高洋即便真的很有才华,他想中进士也要等到三年以后了。
平白多出三年的时间却经营,只怕到时候高家的财权全部都掌握在自己手中了。
她冷笑了两声,一副胜利者的模样。
这妇人自以为找到了知府大人话里面的错处,他得意洋洋的说着,丝毫没有注意其他人的脸色。
高海的脸立即就黑了下来,他没有想到和自己同床共枕多少年的妻子竟然一点也不顾及自己的死活,眼里居然全都是高家的钱财。
他之所以要杀害自己的父亲很大的愿意就在于这妇人的唠叨,耳边听得多了,高海也就认为自己的父亲处事不公,老家伙死不足惜。
现在他才猛然发现自己身边最凉薄的人不是自己的父亲而是他依为臂助的结发妻子。
“真是最毒妇人心啊!”知府大人感慨起来。
知府大人又为难了,高王氏虽然态度嚣张,人也十分可恶,可是他所说的毕竟都是实情。
按照律法,高洋的确是没有继承高家财产的权利,但是知府明明知道是高海杀害了高老太爷还要将高家所有的财富都刘给一个杀人犯的儿子,知府有些不愿意。
“大人,因为我要再家守孝的缘故不能参加今次科举,所以也就不能中进士,父亲所留下的财产我可以不要,但是这些也不属于高王氏,而是属于我侄子的,请大人监督这些财富的使用之处,高家财富只能用在我侄子身上!”。高洋掷地有声,他本来就没有打算要父亲留下来的财产,只是不甘心父亲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死去而已。
“真是好人呢,谁说只有家贫才会出孝子?高洋一个小妾生的儿子能够保持一颗赤子之心,在家中受尽排挤而不更改志向,这种人实在是难得!”知府心中起了爱才之心,决定帮助高洋一次。
“就依高洋所说,将高老太爷所留下来的财产全部给他的孙子,不过高洋毕竟是高家的一份子,本官就做一回主,就将高家的大宅判给高洋了,另外本官会不时的检查高家财产的动向,尔等可心服吗?”。
知府终于下了判决,他虽然向众人询问意见,但是却以一种不容质疑的语气说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