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四章 最讨厌的人(2 / 2)
丁青临死前说的那句“你这狗崽子,你在干什么?万一、千万分之一,我要是活着,你怎么办?你……能对付我吗?”,在他在丁青办公室找到那份关于自己身份的文件之后,他彻底明白了那句话,而他戴上手表的那个动作,也表明这一次他是真的把丁青当做了自己的大哥。完成了自己身份角色的转换。
李子成最后会叛变,其实中间早埋下了伏笔,在李子成和信雨进行情报交接时,李子成脱口而出的一句“我大哥”,表明他已经对这种身份逐渐认同,也或许是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而后者并不比前者乐观,习惯成自然。
最后,李子成叛变了,并且永远不会有人知道他曾经是警察。
那么多年的坚守,一切的一切,对他来说都只是过往了。他讨厌黑社会,也许说讨厌这个词,程度太轻了。卧底是因为工作,没法选择,可六年的坚守,如果没有内心的信仰,又怎会成功。
人终究会变成自己曾经最讨厌的那种人。
李正夫第一次看赵薇的【致青春】,她就有一点爱上了郑薇。爱上了她站在台上为陈孝正唱《红日》时的疯狂与执着。那时的她,像一道光一样光彩夺目,而我知道,再没有踏入社会时候的我们是最真的。
第二次看赵薇的【致青春】,我亦喜欢着郑薇唱《红日》时候的样子,那种头皮发麻的感觉至今记忆犹新。李正夫喜欢着她在面对曾经最爱的人时,变得如此从容和淡定,好似她曾经并未爱过一般。李正夫知道,那是深深爱过之后才有的看清、看淡。
第三次在手机上看赵薇的【致青春】,李正夫还是喜欢着郑薇那种对世界上的一切困难无所畏惧的时候,也喜欢上了她在与陈孝正四目相对时说过的那句台词:“我们终究会变成自己讨厌的样子。”我深深地明白,人生何尝不是如此?
曾经的我们,讨厌那些成天不停刷圈儿的人,可是今天的我们却在重复着他们昔日的故事。
曾经的我们,讨厌同事中的尔虞我诈,可是今天的我们或许早已成了职场中勾心斗角的行家里手。
曾经的我们,面对三观不同的人或事是何等地嗤之以鼻,可是今天的我们却能在面对他们时,谈笑风生,就连明知是恭维的说辞也都能说的将自己感动。
曾经的我们,面对自己喜欢的异性,生怕会被他察觉,而今的我们总是使劲全身的力气,还怕对方不理解。
......
我知道青春终究会远去。可无论青春如何流逝,无论岁月让我们经历了什么。我都希望,我们依然爱着曾经的那个自己,努力做好现在的自己,那个曾经永远无所畏惧的爱着自己喜欢别人的那个自己。
那样,才能在人生远去的时刻,对迟暮之年的自己说一声:“我真实、善良的活过!”
如果我是一滴一不小心滑落在荒漠里的水滴,你愿意做荒漠里的狼毒花收留我的孤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