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荷叶边(1 / 2)
雇童工肯定是犯法的,大中华的法律有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特殊行业需录用,要经过批准,时间、健康环境都是考虑的重要因素。
但是,这是在大梁朝。在这个十三四岁就能说亲结婚的地方,童工的概念肯定得重新定义。
按照金氏对荷珍姐妹的洗脑言论,从她经常提到的镇北侯府也可以看出来,很多大户人家里头,像她们这么大的女娃子已经开始伺候人了。这里压根就没有保护童工的说法。
万恶的封建社会啊。
陈明辉和陈明涛一脸茫然地看向荷珍,问道:“啥叫雇童工?”
荷珍收起突然冒出的心虚感,耐心地同他们解释起来:“雇大贵哥和黑子哥这样身强力壮的伙计,花费自然高。板栗开口而已,这又不是啥力气活,雇年纪小的娃子,工钱自然不能一概而论。”
陈明辉和陈明涛恍然大悟,两个人光想着省钱,真没想过这请人还有讲究。陈明辉轻声重复了一遍:“稚童啊……”
荷珍道:“对。”
陈明辉没有反对,顺着这个思路陷入了沉思:“那……雇谁好?”
“雇谁,那就是你们该考虑的了。”荷珍又打了个哈欠,起身往屋里走,“我一直在赵家村,这里人生地不熟的,该雇哪一个,你们比我清楚。”
“我知道我知道,要雇我们认识的人,”陈明涛在边上听见了,瞎起哄,“我把我憨娃子他们一起喊上,是朋友,有钱就要一起挣,那话咋说来着,苟富贵,无、无……”
好嘛,连司马迁的《史记》都搬出来了。
荷珍噗嗤笑了,道:“苟富贵,无相忘。”她直接想到了这句话的改良版,“狗富贵,互相汪”。
陈明辉挥手去赶陈明涛:“边儿去,你还嫌不够丢人!少添乱,没见着我正忙着吗?”
陈明涛偷偷冲他吐了吐舌头,扮了个鬼脸,嘴里嘟囔着:“整的你像干了啥大事似的,不都是荷珍在想你在听吗……”
陈明辉:“……”
“成了,不早了,早些睡吧,”眼瞅着两兄弟又要卯上了,荷珍赶忙出声阻止,“雇人这事,你们等会儿躺被窝里一道商量了再定,不只是雇谁,还有工钱咋算……如果真要这么干,该考虑的事情多着呢,不急这一会儿。”
好说歹说,终于把这兄弟俩给说服了,愿意去睡觉了。
荷珍吹了蜡烛,与他们出了厅堂。
回到屋子时,卞氏正在理衣裳。炕上摆了好几个瞅着有点眼生的包袱,身后的桌子上还堆了好些吃的,有果子、点心、蜜饯啥的。
卞氏把包袱里的衣服拎出来,提着抖了几下,见她进来了,就道:“整好,试试你表姨给你做的衣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