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只小狗叫‘麻雀’(1 / 2)
时间呢就好像是在赛跑,过得飞快飞快的。
秋风吹走炎热,冬雪又埋葬落叶,季节就这样不声不响的更替着。
北方的冬天是很冷的,而且经常会下大雪。
尤其是这一年,已经是四月了,往年都是应该下小雨的时候了,可是这一年却在清明节后下起了鹅毛大雪。
雪花很大,一团团一簇簇从天上落下,很漂亮。
天灰蒙蒙的,好像是生气的时候黑着脸一样,没有半点有阳光的意思。
再加上下起了鹅毛大雪,整个城市都变的萧索起来。
路上基本上没有车,也看不见人影,只是偶尔有清扫雪的车还有清洁工在道路上忙碌着。
雪越下越大,越下越大。
待到顾斐下班的时候,大雪已经可以漫过小腿了。
离家近的同事走着也就回去了,离家稍微远一些的,有的选择走步,有的选择试着去打车或者看看公交车通不通行。
离家最远的无非也就是顾斐等人了。
顾斐当然是不会回去了,反正办公室有地方,就凑合一夜。
其他人也各找地方了,实在不行,去车里过上一夜也是可以的。
这天是陆明宇手术之后第一天上班。
他已经养的差不多了,除了平时注意饮食,和定期检查之外就不用多注意什么了。
不过他手术之后,顾斐一次都没有去过陆家看他。
不是不想见,而是说过了不要见面的,那就当做不认识了。
顾斐很天真的想,他就好像是一块毒瘤,只要切除了,虽然会痛也会平安无事的。
而那块毒瘤就是自己的一个肾脏。
如今给了他,心里也就没有那么难过了。
而顾斐,自从摘取一个肾之后,身体好像就一直都没有养回来似的,比起以前瘦了很多。
用皮包骨头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
陆明宇在家养病的时候,每天秦木木都会去,嘘寒问暖的,陪着陆明宇,整整半年的时间,不离不弃的。
这让陆明宇的心软化了不少,也渐渐的接受了她,所以两个人如今已经更加的亲密了。
今天是清明后的第一天上班,秦木木回去了老家,所以在清明假期的基础上又请了两天的假,所以今天没来。
她已经很笃定陆明宇不会再去找顾斐了。
然而笃定归笃定,现实就是现实,当陆明宇再次见到顾斐的时候,他依然不能装成是无动于衷。
他们的见面是在早上的会议室里。
年后开始,医院就形成了新的规定,每天早上上班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开会,主要强调的就是反腐,红包事件,还有对病人的态度问题,还有就是工作安排。
当然这一天也是不例外的。
主持开会的自然都是各个科室的主任。
“大家早上好,今天没有什么特殊的事情,我再次强调红包事件,李副主任就是个例子,为什么医院辞退他,你们的心中都是有数的,我也不想从院长处听到咱们科室的医生对待病患态度不好的事情……”
哇啦哇啦的讲了一通。
十分钟的时间,顾斐一直都在讲话,那语气,非常有震慑力,所以大家都听的聚精会神的,直到会议结束。
说道李副主任,他也是点背的主。
早些时间医院好像都一窝蜂的流行起来送红包的习惯,尤其是患者为了平复自己的心绪,以为给了大夫红包,那么大夫就会更加用心的去给他们看病,时间一久这个习惯就成了不成文的规矩。
年初开始,国家开始严打医腐现象,医院里凡是收红包的,已经查处立即作废行医资格。
就在这个节骨眼上,李副主任竟然敢做出头鸟,自然成为了众矢之的,医院以他为先例,第一个进行了相关的处罚。
李副主任也是冤的不行,每次收的卡里几十万都有,而这一次,紧紧是五百块,竟然被抓了个正着,简直就是悔不当初。
顾斐开会期间连一个眼神都吝啬的没有给过陆明宇一个。
秦木木在他回家之后就每天去陪着他的事情,还有欣然接受她的事情,陆乐乐早就一五一十的打电话报告过了。
顾斐已经算不上是气愤了,只是潜意识里就是不想跟他再有任何的关系。
可陆明宇全程,眼睛都没有从顾斐的脸上移开过半分。
陆明宇总是有意无意的把眼神锁定在顾斐的身上,总感觉她有什么不一样了。
午休的时候,天开始飘起了雪花,先是很小,几分钟之后就变成了鹅毛大雪,大团大团的雪花,结伴密集的落入染尘,洁白无瑕,好像刚刚起始地生命,还没有任何的色彩与点缀。
一会的时间,地上已经铺满了厚厚的白色,即便是保洁不断的在清扫,也不可能扫尽一直在下的大雪。
花园里,顾斐一个人,穿着一件粉色的羽绒服,和一双黑色的靴子,一步一步的漫步在雪地当中。
洁白的雪地上面,印下了一排脚印,她好像是一个跳舞娃娃,在雪地上面不断的留下自己的音符。
时而蹦蹦跳跳,时而伸出手转圈圈,仰着头,满是向往的呼吸着新鲜的空气,与大自然融为一体。
她喜欢这样,从小就喜欢。
即便是外面天很冷,她也会在下雪的时候走出去,与雪共舞。
可这只是片刻的安宁。
雪地中,一只小狗哆哆嗦嗦的趴在花园的角落里,嘴中还发出不断的发出呜呜咽咽的声音。
顾斐怔愣住了,一双大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
那只小狗是一只拉布拉多小狗,看样子也就刚满月,闭着眼睛,瑟瑟发抖。
浑身脏兮兮的,还很瘦,看样子是饿坏了,而且那么脏,一定是一只流浪狗。
忽然顾斐想到了三岁时候的事情。
小小的她把红色的小内内穿在外面,披着红色的布料,在老宅院子当中,她捡到了一只小鸟。
也是长大了才知道那只鸟叫麻雀。
她捧着鸟,哭着跑去陆明宇家,然后让陆明宇给小鸟包扎。
当时陆明宇还说了一句话,让顾斐如今都记忆深刻。
嗯,我不喜欢斐儿留短头发,我喜欢斐儿以后留着长长的头发,那样会很漂亮的。”
当时陆明宇是这样说的。
“好,明宇哥哥,我以后会留着长长的头发,穿着漂亮的衣服,那样明宇哥哥就会一直都陪在斐儿身边了吧!”
当时顾斐是这样回应的。
可是时过境迁,顾斐留了长头发又剃掉了,如今又留长了。
可是站在他身边的确是另一个女人。
意识被小狗的呜咽声中抽回。
“我叫你一声,你要是回答我,以后就跟着我,好不好。”
顾斐虽然不信命,也没有什么信仰,但是她知道凡是生灵都是有思维,有意识的。
尤其是小狗,那是一种最通人性的一种动物,反正自己在家也很孤单,如果它愿意,那么就让它陪着,总是没有坏处的。
于是顾斐便喊道:“麻雀。”
那只拉布拉多小狗睁开了眼睛,吭叽了两声,然后竟然站起身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