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巴南之见闻(1 / 1)
此几日遇所见之人物,有所论矣。盖人与人之所交者,能有三分真,便可称论友也。有一差我二岁者,乃今之大专所毕业,其说应专升本,以图後事。及与深,知是江渝丰都人,家尚可,有父母一兄一嫂一女友。其女友学行政,受内推故职社区之工作,月三千有余,有五险及之一金。由问:“可有成婚之计?”对曰:“俟两年後或可。”又与说,“以前我为之愁,但今我之所宽矣。家嫂已然有孕,而父母所逼婚尚不急也。”余闻惟祗以笑而对。此人昨日下班後,今日已去。又有一人,姓段氏,名不能详也。有一女,以婚离,父母以抚育之,而段君自为漂泊江湖,以谋事也。余向来不甚关注他人之私事,祗与说,“今天下之成婚和离实正常至极。君何复所伤也。”段君之复问我,余有心相隐,祗得言:“其无用,乃至与此也。”段君由是不得满意,且曰:“吾乃一小学毕业,尚不以此,君以此黯心,非志向宽大之心貌也。况今钱利之难谋,而若人丧其志,安能事乎?吾计学艺,以自食之,而君何如?”余闻声所不敢对,故别寻他题以缓言耳!
此二人皆乃与我所同心者,而不能与我而同心者,其小管理者也。盖人之所能交之者,其必同阶层之人也。因人皆有私,而能私交者,大多为能贴合我者。是故人情之所交往,上下之不能与,而同者可与之也。而观此企业之管理者,实印证此说也。因需求有人,而又贱之於人,其之所病者,焉何?未能视他者之为我也。我者,自是其高人之一等矣。是夫社会之犹如此,而人人各自分丛,盖古今之未能所变也。余常以自知耻矣。何则在家一二年间专思其对策也。奈何无得,故又陷此般之境,此非我之所愿哉!亦非我之所能也。我若有钱有才,何须出外以自耻而受辱矣。时生於世,人累心乏,其慾熄绝而终不顾,天之所将而视民,而圣人之视如芥草矣。呜呼!人莫与世,世由欺人,与尔君子,斯人耻焉!既云有我,莫复所伤,与尔耻辱,斯世耻焉!再言是我,父母难顾,世不相理,斯道没焉!再见是我,忧伤悲时,与世悲乎!人道非矣。天地之为我一过客,而不知我实悲也。呜呼!呜呼!!余伤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