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蜷起来的何清清(1 / 2)
夏茴有多润?
陆安一开始是不知道的,一个活生生的搓衣板,看到都嫌弃。
但是上手之后。
诶!
和想象的不大一样。
她是那种很特殊的……哎……
反正和现在的阿夏是有很大不同的,常年生活在这样一个环境,不说软软香香,硬板板的身材偶尔还会硌人。
“那时和现在完全不一样,到处都是人,社会体系很完整,出门外面都是车和商铺,没有什么污染变异,猫猫狗狗都是宠物。
你喜欢吃圣代,喝奶茶会加很多料,然后装不下的另外拿一个盒子当烧仙草……”陆安和她说过去的事。
过去即未来。
“圣代是什么?烧仙草又是什么?”
“呃……”
陆安被她问住了。
灾难发生时阿夏还很小,那之前可能还有小摊,有商铺,有像小锦鲤一样的孩子三三两两在街上玩耍,背着书包上学,现在距那时已过去十几年,而后面五年她更是一个人独自度过,很多记忆早已模糊。
文明失落后,以前的生活是现在的他们无法想象的,现在一切也是以前的人无法预见的。
“圣代是一种很好吃的冰淇淋,冰冰的,甜甜的,有很多口味。”陆安低声和她说,“以后的你会很喜欢。”
“真的?”
“真的,困了就睡吧,改天再和你说。”
陆安搂紧了她,他没经历过最初的那段时间,来了之后已是末世过去的十几年后,不知道最初他们是怎么熬过来的,但他现在已经不想问了。
以后让回想起一切的她讲给自己听,就像现在他给阿夏讲的一样。
阿夏只当听了故事,想着陆安说的冰淇淋,在被子里翻个身靠紧他。
处暑来了以后,天气明显变凉了一些,长外套已经能穿得住,不用再遭受酷暑的折磨。
在太阳底下奔劳的他们很容易就能感觉出来,之前能把人晒得头晕的太阳没有那么烈了,即使中午站在日光下,也很难浑身被汗湿透。
赵锦鲤随着动作熟练,抓的蚂蚱越来越多,而且还随身带一个小瓶子,看见虫就用筷子把它夹进去,回去喂给野鸡当零食。
光这一点来说,小女孩都比陆安强,陆安很怕那些奇形怪状的虫子,即使装在玻璃瓶里,拿在手上后也忍不住起鸡皮疙瘩。
这经常遭到阿夏眼神的嘲笑,虽然没有明说,但是陆安看得出来她的意思,他也不在意,怕个虫很正常……夏茴也怕,不仅怕虫,还怕鱼怕狗。
有什么好笑?
山坡上一些老树的叶子开始泛黄,远远看去,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抹颜色,树叶一半黄一半绿。
给赵华看了看自己的收获,赵锦鲤颠颠把蚂蚱放到三轮车上,再回头继续捉。
这时候的蚂蚱不仅肥硕,而且行动也渐渐迟缓,秋后的蚂蚱蹦哒不了几天,有时陆安收集草根,也会见到里面蹦出来两只。
午后闲暇,他采两根狗尾巴草编成麻花,拉过阿夏的手比了比,弯成圈打个结,给她粗糙的手戴上。
“这叫结婚戒指。”
“有什么用吗?”阿夏问。
“我在猥琐另一个你的时候,可以不那么愧疚。”
“说得和真的一样。”
她挠挠鼻翼,伸展手指举起来,映着阳光看,狗尾巴草做的戒指大小刚好合适。
“要是有一天我真的不记得了,你敢对我做什么,我一定会把你绑起来。”
“你绑不了,只会用电威胁我。”
“电?”
“电击棒,和皮卡丘似的。”
“皮卡丘又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