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小说
会员书架
首页 > 玄幻小说 > 逆乱古天 > 第一百零六章 战星魂境界

第一百零六章 战星魂境界(1 / 2)

上一章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
好书推荐: 拾刀行  婚入心扉  与儿子一起长大  我要休了你这暴君  宿主她专注种田  爷本难拒:太子妃,请深爱!  堕落天使:黑化大小姐  引凰为后  影后甜妻:太子殿下,放肆抱  相亲失败,我被校花叫去了民政局 

“熊琪,你先退到一边。”龙星痕可不敢拖延时间,这圣血沸腾和幻痕九变都是有时间限制的。

龙星痕拔出湛卢剑,脚下太虚步连闪,奔向熊千庄。熊千庄丝毫不惧,身上气势猛然爆发,犹如滔滔江河,连绵不绝。

手持一青龙偃月刀一刀劈去,龙星痕用湛卢将之挑开。一脚踢出,熊千庄同样用脚踢出,两者碰在一起。

两脚之间出现一道裂痕,是太虚步的作用,龙星痕右手挥剑,斩出一道剑气。熊千庄用青龙偃月刀将之劈散。

龙星痕右手一抖,湛卢剑落在了左手,右手上一条白龙缠绕。五帝龙拳轰出,龙吟声响起,熊千庄一声大喝,青龙偃月刀劈出一道巨大的刀气。

龙星痕一拳直接轰碎了刀气,奔着熊千庄而去。熊千庄冷哼一声,星魂境界的力量爆发,胸前五道云气在涌动。

龙星痕一拳砸在熊千庄胸前,熊千庄胸前的云气一鼓。龙星痕的拳力被化解掉,熊千庄手中青龙偃月刀劈下。

龙星痕左手用湛卢挡住,身子一沉,脚下的大地被震裂。左手用力,将对方的青龙偃月刀震开。

龙星痕右手发力,身后出现一个光柱,全身突然亮起一个个光点,将身上的衣服震碎,右手一股力量迸发。

光芒一闪,熊千庄胸前的五道云气被击散,身体飞了出去。龙星痕鲲鹏六变施展,鲲鹏翼一动,飞入空中。

手中湛卢一抖,极光天陨施展而出,湛卢化作一道流光射向熊千庄。熊千庄双手合十,身上黄色光芒闪过。

一层厚重的铠甲附着在身上,双手合十,双手前方出现一个盾牌,湛卢剑射在盾牌上,嘭~盾牌被击碎。

龙星痕擒龙爪抓住弹飞的湛卢,右手白龙飞舞,一声龙吟声响起。一道道符文在手臂上旋转。

是真正的神术,五帝龙拳击出。一条白龙扭动着身体,朝着熊千庄飞去。熊千庄手中青龙偃月刀一转。

青龙偃月刀搭在地上,大地上尘土飞扬,随着青龙偃月刀的震动,大地被劈开,尘土飞扬附着在刀身。

亮白的刀身上凝聚了一层黄色的尘土,尘土凝固,化作了坚硬的岩土。双手握住青龙偃月刀,用力往上一挥。

一刀劈在白龙上,白龙奔腾,龙吟声不断,轰~龙星痕的拳头轰在青龙偃月刀的刀尖上,青龙偃月刀的岩土被击碎。

熊千庄身体沉落,双脚踏进了大地之中,手中青龙偃月刀翻转。龙星痕双翅一动,躲开,又飞向一旁。

熊千庄拔出双脚。追着龙星痕而去,手中青龙偃月刀挥舞,龙星痕落在地上,挥动湛卢迎击。

两人人来人往,不断地交手碰撞,碰撞声不断响起。熊千庄越打越心惊,他身为熊族,只要脚踏大地,就可以源源不断的吸收大地之力,攻击一击比一击强。

更何况他已经进入了星魂境界,修炼五气,实力更是增加了不止一倍,怎么会这么久都那不下一个离尘六重天的武者呢。

龙星痕双翅扇动,鲲鹏六变的地变随之而动,也同样吸收着大地之力。龙星痕身上十二个光点同时点亮。

在一次挥剑中,一股强大的力量涌入,熊千庄双手一震,手中的青龙偃月刀差一点被震掉。

龙星痕双眼光芒一闪,截脉术化作两道光芒射出。熊千庄用刀将之劈散,然后将青龙偃月刀插在地上。

双手挥动,双爪猛然一涨,双掌拍在地上,一道黄色气体冲入大地。气体沿着大地而有,朝着龙星痕而去。

轰~气体冲出,龙星痕施展五帝龙拳将之击碎。同样一拳砸在地上,身后光柱一晃,一道光芒冲入地下。

熊千庄双脚一踏,一排排土刺冲出,与光芒碰在一起,而后炸开。龙星痕凝重的看着对方。

果然进入星魂境界,差距每一个境界的差距就开始越来越大,越阶战斗也开始变得艰难起来。

自己施展的神术,竟然会被对方用尊者级别的秘术,给接下来。果然这个借住外物还是不行,神术的领悟还在命轮境界,根本施展不出足够的威力。

“不错,竟然会使用这么多的神术。要不是我突破了,今天还真有可能栽在这里。”

熊千庄看着龙星痕,虽然嘴上说的轻松,可却一直警惕的看着对方。

“即使如此,你今天也是必死无疑。”龙星痕知道自己的缺陷在哪里,不过今天这一战,必须要赢。

“交出你身上的神术,我可以放你一条生路。”

熊千庄用贪婪的眼神看着龙星痕,刚才交手,如果自己也有神术的话,这战斗早就结束了。

“找死。”龙星痕一听对方,竟然还敢窥视他的神术,截脉术施展,手心射出一道光芒。

熊千庄双手拍出手中一个大印浮现,是熊族的大地印。大地印飞出,将光芒震碎,朝着龙星痕而去。

龙星痕右手一动,手中冒出剑气,裂剑爪挥动,将对方的大地印抓碎。熊千庄欺身而上,手中青龙偃月刀挥出。

上一章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
书单推荐: 千灵之云潇阙 重生之前任滚远点 绝色古神收夫记 行走于诸天的大魔 仙妖幻月池壹 绝世唐门之百战金甲 恐怖漫言 大洋王权 异界修罗传说 诉九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