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同游(1 / 2)
犯罪现场给赵继统提供了很好的构建犯罪人心理结构条件。
杀人犯身上有大量的血迹,而且他把汽车丢弃在很明显的地方就走开了,这种卤莽的行为表明,此人比上次作案更加的疯狂,这是很明显的精神病人行为。
统计学倾向于这样一个观点:杀人犯或许迷恋于夜盗。官员们更多地关心凶手的情况。赵继统认为凶手就居住在被弃汽车的附近。
但是就这范围也不小,通过在韩国时和唐娜的相处、探讨,她的行为分析学越来越精准,于是赵继统给她打去了电话。
唐娜果然不负众望,在观察了现场相片后进行了初步的心理侧写:白种人,年龄约25岁到27岁之间,体格偏瘦,外表形象营养不良,是个不修边幅马虎的人,所以很可能在他的住所发现犯罪证据。
此人有精神病史,且有药物依赖性。个性孤僻,不喜欢同性及异**往。他多数时间呆在家里,没有朋友,独居,无业,或许靠救济金生活,可能和他的父母亲生活在一起——但这种可能性很小,没有当过兵,是个高中生或者是个半途而废的大学生,或许得过一次或多次偏执狂的妄想症。
不得不说唐娜的心理侧写给案件的发展通过了巨大的帮助,有效的缩短了范围。
侦探们以汽车停留地为中心线索,在方圆几里进行搜查。盘问,仔细地梳理每一条线索,查寻每一点可疑迹象。
148个小时后,有个年轻妇女报告说,她从高校回来时,碰到了一个人和她打招呼,此人的形象把她下了一跳:他外表瘦弱、眼睛深陷,身穿血迹斑斑的衣服,一嘴大黄牙。
最初,她没有认出他是谁,后来才想起他名叫特伦顿·蔡斯。
调查发现特伦顿·蔡斯所住的地方离弃车处只有一个街区。警察包围了他的住所,他企图逃跑,手中还拿着一个硬纸盒。
当警方抓住时,他用硬纸盒猛力乱挥,盒子里一些血迹斑斑的纸片、破布和一个用小孩包袱包裹的保龄球以及一个小小头盖骨飞了出来。最后,特伦顿·蔡斯终于屈服。
随后,警方在搜查他家时发现:一支荷弹手枪及丹尼尔·梅雷迪斯的钱夹。特伦顿·蔡斯的房间和预测的一样。环境恶劣。凌乱肮脏。
满地是沾有污物和血迹的衣物,冰箱里装满人体组织块和脑组织——从凶犯冰箱中的“食物”可以判断,杀人嗜血者刚得到满足。
可怜的小迈克尔·弗列雷的尸体在附近找到。
特伦顿·蔡斯被拘禁后,主动交待特丽萨不是他的第一个侵害对象。
早在2月28日,从本地超市回来的安布罗斯·格里芬,正在往家中运杂货时,特伦顿·蔡斯从他驾驶的卡车上向他身上射了两枪。致命伤在胸部。
经调查发现,安布罗斯·格里芬身上的弹壳果然和特伦顿然斯使用的枪一致。
凶手特伦顿·蔡斯,现年27岁,白种人,长期患有**方面的困惑疾病,嗜好夜盗,乱用麻醉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