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不喜欢不代表不擅长(2 / 2)
“可是你的角色里,相爱亦不得。”
“戏是戏,你有童颜不老的功力吗?你能长生不死吗?你能让相思长梦境长吗?”
初心一直摇头,“当然不能。”
“小说里的人能,那才是又岂在朝朝暮暮。我们呐,该干嘛干嘛,活好当下。”
“说的也有道理。”
“怎么也喜欢你桦哥了不成?”
孟繁花意在调侃,不过说出来倒是多了几分酸味。
“繁花,你不适合把自己的心里话说出来了吧?”
少年的情怀总是诗,恋爱也是。
最美的时候总是悸动的时候,那种互猜心事,爱而不得,欲说还休。
不得不承认,初心的话让她着实思考了一下。
爱和得到,似乎是哲理的范畴,又偏偏现实里比比皆是。
自己劝得了别人,却劝不得自己,生活里她最不愿意的是喝鸡汤,看起来正能量满满,但却脱离实际,谁不知道道理,但难得莫不是执行。
她很爱一句歌词里的话:喝最烈的酒,爱最美的人。
若是她的小说,最浓烈的酒她一定要喝,最美的人她也一定会爱。
只不过那是小说,回归生活,梦里繁花仍旧有繁花似锦的前程,而为了自由的生活,她必然隐姓埋名。
都说流量的人最奢侈的是爱情,隐姓埋名的人何尝不是。
林似桦的这场戏里,动作不多,都是感情戏,隐忍和压制。
总是情感不够,诚然这部剧对男主角的要求甚高,用秋秋的话来说高耸入云。
用孟繁花自己的话来说,高处不胜寒,既然选择了尊位,付出的必然是超于常人。
陈导对于林似桦这两场的表演还算是满意,只要不掺和到孟繁花,林似桦算是尽心尽力,只不过林似桦高屋建瓴,对于自己的要求比天还高。
前面这两场还能勉强过关,后面的要求更加仙风道骨,或者说是道貌岸然。
道貌岸然的仙风道骨,但情爱已也已入骨。
来来回回几场戏之后,陈导和那如汗商量着,要不要加一点感情的波动给男主角,要不非被骂惨了不可。
那如汗加了两场戏,看孟繁花也百无聊赖的,跟她问个意见。
只不过这次,孟繁花的反应有点大。
“不能改,就是不能改。”
那如汗倒也是惊奇,这姑娘这会儿怎么就倔起来了呢?原来很佛系的她,怎么突然对于男主角的情感上了心。
“小说里,男主角挣扎于礼数这是核心,不可以改,他本就是个性子清冷的主,怎么可能会突然改了方向,不符合常理,也乱了核心,我不同意改这里。”
“既然动情了就多动一点这样剧情更有吸引力。”
“他!纤尘不染。”
“只因为纤尘不染,连名字都要纤尘吗?”
“是,他本是仙,红尘尽在眼神的神韵里。”
“这是意境,但拍出来又是另外一个效果!”
“拍戏是陈伯伯的专业,这个你要去跟陈伯伯商量,本是改我的初衷。”
看着孟繁花坚定异常,那如汗只能耸耸肩,这姑娘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