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夜店(1 / 2)
会议室内,几人围坐成一圈。王倩抬头挺胸,有些迫不及待地表现自己前辈的地位。
“等会我来负责交涉,你就在一边好好看,好好学,听明白了没?”她刚才把林奇拉到一边,小心叮嘱道。
林奇当时是满口答应,然后转身就严肃道:“杨叔叔,赶紧说说是怎么一回事吧,水城人民的安危可禁不起等待!”
这两人认识?王倩有些茫然,听林奇这语气好像很熟一样。
谁是你叔叔...杨明志抽了抽嘴角,没理会他的顺杆子往上爬,将事情详细说了一下。
“大约在半个月前,我们接到了第一个报案。一个姓童的女士称她被人侵犯了,案发地点在桔山路那边。”
“桔山路?”王倩疑惑,她不是水城人,不是很熟。
“在金鼎旁边,离着不远。水城的酒吧,KTV啥的大多数都集中在那里,所以又被人称为夜店街!”林奇给她普及知识。
微微点头,杨明志赞同了这个说法,继续道:
“据报案人所说,她那天因为心情不好,便去找了个酒吧发泄一下情绪。因为心情不好,当天晚上她没有理会任何人的搭讪,就独自一人喝酒。
喝着喝着她就觉得有些意识模糊,随后发生了什么她就不知道了。等她醒来的时候,就已经衣不蔽体的躺在路上了!”
“捡尸!”林奇下意识地联想到了这个名词。
“捡尸?”王倩跟着重复。
不少年轻女孩喜欢去酒吧这些地方放松,在灯红酒绿的地方放飞自我,殊不知周围到处都是环视的目光。
捡尸就是等女生喝醉,失去意识与抵抗力以后,将她们带走并发生关系。
因为那时候的女生已经醉得一塌糊涂,就像是尸体一样,所以这个行为被称为捡尸。
这种行为因为给人一种奇特的惊喜感和刺激感,而且被侵犯的女生大多选择忍气吞声,所以屡禁不止。
但是,林奇很想对那些法外狂徒说:
你特么犯法了你知道吗?
“最开始我们也是这么认为的,可是后来发生的事情出乎了我们的意料。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又连续有多名受害者来报警,她们都是在无意识的状态下与旁人发生了关系。
而在我们的调查下,这些受害者有很多的相似点!
无一例外的,她们都是身穿红色或白色衣服,喝了点酒的单身女性,年龄段集中在25-28左右。
虽然她们去的酒吧不同,地点也是有所偏差,但是基本可以肯定是同一个人作案。
而让我们将嫌疑人锁定为觉醒者的原因是被害人之中,有些人的酒量甚至可以说很好,但是她们都突然失去了意识,而且没有一个人记得中间发生了什么。”
“为什么不看监控呢?”王倩发问。
“这就是更让人奇怪的一件事情了。”杨明志苦笑道:
“我们在仔细看过那些监控后,可以确定的是,从来没有其他人接触过她们!
她们是自己离开原本的地方,然后走出监控范围的。”
“监控不是全覆盖吗?”
“不是的,夜店街那地方的监控装一回就坏一回,只有少部分得以保存,最后就不了了之了!”林奇继续解释道。
感受到两人越来越奇怪的目光,林奇急忙转移话题:“就没有尝试过钓鱼执法吗?”
“在经过摸排以后,我们也尝试过这个方法。”杨明志叹口气道:
“那地方太乱,想要广撒网根本做不到。我们的人蹲守了几天,嫌疑犯没抓到,倒是关了好几个动手动脚的流氓。
只有一次,我们一个同志突然行为反常,对我们事先安排好的指令不理不睬。担心出现什么意外,我们的人及时制止了她,后面她回忆,却什么也想不起来。自从那一次打草惊蛇之后,钓鱼就再也没有成功过了。
所以,我们只能向部门求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