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6章 再次整理笔记1(2 / 2)
此外,西门子公司还丧失了在南京电厂的巨额债权及资产。
南京电厂在战前建设期间,西门子公司所供应的涡轮发电机没有收到付款,因此该公司成为建造电厂的电机保证金的拥有人。
为此,作为西门子公司代理人的拉贝对日军的行为表示严重抗议,并准备通过上海德国总领事馆将抗议函转交日本主管当局,抗议在完全没有处理好债务和确保西门子公司对设备的利益之前,日军南京当局占据并使用南京电厂。
其他德资企业也损失惨重,如德资参股的福昌饭店的保险柜被日军砸开,整整一层楼的饮料、床铺、被子、衣物、银餐具等被抢走。
拜耳公司位于西康路43号的货栈也被日军“全部烧光,那里只留下断垣残壁。存放在那里的货物应视为已全部损失。”
民国二十七年1月8日当罗森重返南京后,对在南京德国人的财产损失状况做了细致的调查,并拟就了题为“南京的德国人财产”的损失报告,于1月15日直接呈送给德国外交部、德国驻华大使馆、驻上海总领事馆及驻东京大使馆。
该报告显示:在他调查的61所德侨住宅中,遭严重抢劫的有15所,房屋被烧毁的有4所,轻度遭劫或物品被盗的有24所,无法确定的有3所,完好无损的仅有4所。
而这些还并非德侨的全部财产损失,因为日军士兵并没有停止其暴行,对德国侨民私产的劫掠破坏还在持续。
罗森在报告中开篇即对此作出说明:“待相应的调查结束后,将呈上一份详细的目录。遗憾的是日本军队的抢劫仍在继续,例如博迪恩的房子今天再次遭到了抢劫,估计今后的情况还会进一步恶化。”
民国二十七年1月25日,拉贝查看了布瑟的住宅,发现“楼上楼下被翻了个遍并遭到了抢劫”。
隔壁增切克的住所则被洗劫一空!
“街上仍然能看到抢劫的士兵,他们让中国苦力拖运赃物。”
1月28日晚7时,拉贝看到不远处多尔莉·罗德太太的房子着火。
此后,罗森又陆续接到德侨住宅被日军洗劫的报告。
如伯勒尔在永庆巷46号的损失:2件大衣、7件西式衣服、4条被子、1条羊毛被、6双皮鞋、4双童鞋、3只手表、1架留声机和26张唱片、1只皮箱、2只花瓶、8张壁画、16幅刀叉和汤匙、35只碗、8只锅钵、12瓶啤酒、28罐香肠、8听汽油、1只电炉等等。
兰道尔博士在上海路7号的损失:1辆汽车、2架留声机、2台电风扇、5条被子、8只钵子、50-60只盆子、1只床垫、2只熨斗、2只电炉子、20张中国图片、3只茶壶、30张留声机唱片、8个软椅枕头、5套欧式西服、1副麻将牌、3顶蚊帐、2只大钟、4只痰盂、3只水壶、2张方桌、5只洗脸盆、4听汽油、3只皮箱、众多衣服数量不明。
被损坏的物品有:1架钢琴、5只衣柜。贝克博士在石碑巷12号的损失:1辆轿车、10听汽油、3瓶威士忌、24瓶啤酒、3罐鱼、6罐食品、5罐香肠、2瓶白葡萄酒、1瓶白兰地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