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 办报之议(2 / 2)
听沈涟这么一说,陈明逢也来了兴趣,对沈涟道:“沈老弟,何高之有?愿闻其详。”
“就如陈兄所言,这报纸就算一天在金陵城只能卖个一万份,但陈兄想一想,能看这报纸的都是何人?识字者也,能识字的多多少少都有些银钱,寻常小民每日精打细算,生活艰难,就算也两文银子的余钱也未必会舍得下心买这报纸。
若是陈兄在这报纸之中将想要脱手的货品广而告之,何愁手中的货品难销?向西洋人销售丝绸虽是暴利,但受限于季风、海流,每年又能出几次海?而这报纸,正如王爷所言,可每日印制,也就是说每天都有银钱能进账,一年下来,能得的银子也不会少。”
沈涟看的比较深,看出了办报的商机远不止表面上销售部分的利润。
“贤弟所言有理,是陈某的目光浅薄了,愚兄受教。”陈明逢恍然大悟,朝沈涟拱了拱手道。
自己的这个大舅子脑子还挺好使,报纸还没办就看出了可以用报纸打广告卖东西。
“既是如此,这报纸,陈某办了,只是这报纸之利该如何分?是否和昔日《新万国全图》一般?”陈明逢问朱琳泽道。
陈明逢想的倒挺美,报纸的利润和作用远不是一份世界地图能比的。朱琳泽要对报纸要有绝对的掌控权,陈家要入股,朱琳泽最多给一成的股份。
朱琳泽之所以选陈明逢是因为陈家在南京有现成的书肆和印刷厂,办起报纸来方便。
要是陈明逢不愿参与办报,朱琳泽也能找其他江南书商书肆替代。陈家并非无可替代。
沈涟也不甘示弱,看出了其中的商机,表示沈家也要入股。
最后三方达成协议按照股份进行利润分成,朱琳泽占股八成,陈家和沈家各一成。
陈明逢走后,沈涟便缠着朱琳泽要跟朱琳泽练兵保家。
练兵非儿戏,朱琳泽没有答应沈涟,不过沈涟的目光倒是不错,朱琳泽有意让沈涟担任报纸的主编。
朱琳泽要办的是日报,他可以偶尔客串一下写几篇文章,但要他每天都给报纸撰稿,他实在是没这个时间。
而报纸对把控舆论风向而言又十分重要,主编之人一定要是可以完全信任的人。
朱琳泽思虑了一番,发现沈涟就是个不错的人选。
他现在和沈家是一更绳子上的蚂蚱,沈家的人自然是可以信的过的,沈涟今年二十七岁,不比郑森十四岁就中生员,沈涟可能是没有遗传老爹考科举的基因,二十五岁才中了生员。
二十五岁才中生员,说明沈涟实在不是科举的料。沈廷扬似乎已经看出了这一点,很早就让沈涟出来打理沈家的生意,重点培养沈家其他几个更有天分的子弟参加科举。
不过朱琳泽要的是报纸的主编,不是科考举子,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笔力就够了,主要是主编之人要绝对信得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