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小说
会员书架
首页 > 玄幻小说 > 大荒异兽见闻录 > 第四十七章 葬于天空

第四十七章 葬于天空(1 / 1)

上一章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
好书推荐: 超天大帝  念辞之长相忆  亿万枭宠:甜心,求个婚!  高原虫客  万界之神话附身系统  五魂  冷情病妻:老公很神秘  史上最弱超能力者  异世界的超神学院  King!晚上好 

“那鼓怎么办?”

“他既然愿意跟着,就让他跟着我们吧,说定这位至尊家的大少爷,还有其他的用途。”

当流央进入房间的时候,惊奇地发现鼓正躺在床上呼呼大睡,小小的床铺无法全部容纳鼓巨大的身躯,甚至半截都拖在了地上,可却不影响鼓优质的睡眠。

熟湖卧在了房间的出口处,闭目养神,流央的身体很不适,想要在鼓的身旁找一块地方躺下,可是鼓身上浓烈的酒气让流央撤销了打算。

流央匍匐在地毯上睡了过去,灵魂之海中,属于雄主的那一缕魂魄散发着圣洁的光芒,照耀着灵魂之海。

“陛下。”流央走近了雄主魂魄所化成的顶天立地的雕像,将双手按在上面,感受着温度。

天空中天狼星君的魂魄所化的星辰投射下化身,来到了流央的身旁。

“人族居然会有像他这样的人杰。”天狼星君看着自己面前巨大的雕像感叹道。

“你到底是什么东西。”流央对天狼星君抱有从未消散的敌意。

“你不是已经知道我的身份了吗?”天狼星君对流央始终很温柔,想要抚摸流央的脑袋,可是被流央的手挡开了。

“雄主死前曾经提到过你,说你会带来灾祸。”

“时候到了,我自然会告诉你,带来灾祸的不会是我,会是贪婪。”天狼星君化为星光回到了星辰之上。

鼓伸了一个拦腰,摆动起了尾巴,误伤到了正匍匐在地上睡觉的流央,流央从熟睡中惊醒,误以为地震了,爬起来便想逃,可是却看到了鼓的身影。

“你回来了?”鼓看见流央异常的兴奋,将流央搂在了怀里。

“你怎么在这儿?”

“我也被抓过来了。”鼓脸上挂着一不小心被抓来的虚假的笑容,可是熟湖却冷漠地拆穿了他,“明明是你死皮赖脸要跟着我们。”

“为什么?”流央不解地问道。

“我这不是放心不下你嘛。”鼓隐藏了自己与顾南安的争执,并不想破坏流央与顾南安之间的感情。

“你来这里太危险了,你可是被蛊道人杀过的呀,你忘了吗?”流央压低了声音在鼓的耳边说道。

“我都死过一次了,还有什么好怕的。”鼓哈哈大笑道,似乎根本不放在心上,与那日暴怒模样截然不同。

“你真的是疯了。”流央很是气愤,鼓这是自己往火坑里跳啊。

“他们知道吗?”

“什么他们?”鼓自然知道流央口中的他们是指小孟和顾南安,可是鼓不愿提起顾南安的名字。

“南安和小孟啊。”

“我告诉过小孟了。”鼓一副满不在乎的表情。

在龙城的一个巷子里,小孟挣扎地从地面上爬了起来,单手在颈后轻柔:“该死,鼓这家伙。”

小孟昨日在酒馆寻找了鼓,当时鼓喝多了,跟小孟说,自己要与流央一同加入七诫,小孟自然不同意,拦住了鼓。

没想到鼓居然动手将自己打晕,等醒来的时候,小孟已经躺在了这个陌生的巷子里了。

“不要开玩笑了,你赶紧回去吧。”流央自然不愿鼓与自己一同进入火坑。

“不要。”鼓也是傲娇地说道。

流央推着鼓往外走,可是鼓卯足了劲硬是一动也不动,让流央无可奈何。

“我七诫不是你们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方。”熟湖像个冰冷的机器,挡在了门前。

“这下好了,你也走不掉了。”流央很生气的拍了鼓一下,鼓却将流央搂在了怀里,亲昵的蹭着流央的脑袋。

流央愤怒地推开了鼓,霸占了床铺,将脑袋藏进了被子里。

鼓笑了笑,坐在了床前,与熟湖对视了几眼,熟湖率先挪开了目光,鼓轻蔑地笑道:“我还以为你是个傀儡人呢。”

次日清晨,又有人叩开了流央的房门,门外站的正是许久不见姜翰哲。

“驸马,鼓少侠,按照陛下的遗愿,我这里有一份信交给你们。”姜翰哲从怀里掏出一份封上了印泥的纹着龙城图案的信分别递给了流央和鼓。

“还请,两位随我来,参加陛下的葬礼。”

“雄主死了?”鼓惊声叫道,他昨日一直在房间里睡觉,并没有听到雄主去世的消息。

“是的。”姜翰哲怪异地看了鼓一眼,按理来说,雄主最后见的人应该是流央,宣布雄主死亡的流央,而与流央同处一室的鼓却不知道雄主逝世的消息。

熟湖罕见地没有阻拦两人,似乎并不害怕两人逃跑,又或者是蛊道人或者朱厌对他吩咐了什么。

仅仅过了一夜,街上的人群便再次多了起来,大家不约而同的穿上了深色的衣服,手中捧着白花,站在了街道的两旁。

街道上也经过了精心的装点,变得庄严肃穆了起来。

在人造太阳45度角照射地面的时候,一支身穿黑色铠甲的队伍从街道的尽头走了过来,抬着金色龙纹的白色棺木一步一步地穿过街道。

上一章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
书单推荐: 召唤两大化神护卫,创建不朽势力 御兽:我无敌了,你随意 餮祖 匣中三尺斩春秋 人间十万年 武道独尊:从虎啸金钟罩开始 玄幻:我成了无敌老祖 十二符咒冒险家 赏赐万倍返利,朕成千古一帝 民国综影修仙:开局一只九尾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