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所谓再遇见(2 / 2)
两个人静静的听着小笙要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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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想和北辰哥有这样的故事。”陈年已经吃撑了。
“我觉得小笙现在就是韩剧里面的女主角。“苏百星撂下筷子,难以置信。
事情发生在假期小笙和郑晋一起旅游的时候,郑晋给她看了一张照片,照片中是一个8岁的小女孩,是郑晋小学一年级的同学,她叫金稚善,后来稚善转学了。郑晋一直认为小笙和她很像,这可能也是郑晋见到小笙之后,更喜欢和她在一起玩的的原因吧。
但其实刘小笙就是金稚善,九岁那年,妈妈改嫁,金稚善就改了名字,叫刘小笙。与郑晋就失去了联系,郑晋一直记得她,而小笙早就不认得长大后的郑晋了,但是依稀会记得以前的一些事情。
郑晋小时候是个胆小内向的孩子,少言慢性子,长的弱小没有自信,不经吓,一紧张还会尿裤子,运动会总是跑倒数第一,还会摔倒,被人嘲笑,小笙那时候依然是个小胖子,在班级里经常帮助郑晋,请郑晋喝酸奶,吃甜筒留下一半给郑晋,把老师奖励的双鱼座棒棒糖给郑晋,藏在他的书包里,郑晋的餐盒翻掉小笙还眼疾手快地接住了那只快要掉在地上的红烧狮子头……
不厌其烦地给他鼓励,她给了郑晋自信和温暖,给了他开朗的理由和底气,小时候的小笙不仅见过郑晋内向胆小的样子,还救过他。有一次水房里露水,郑晋不小心掉进水池子里,被路过的小笙看到,用力把他拉了出来,对视一笑,嘴里嚼着的香肠还喷了他一脸。
小时候的郑晋还悄悄地给小笙送过巧克力,留了一张纸条,他说内向孤独的他很羡慕明朗活泼的稚善。
但是小笙突然转学,第二天就没有来过学校,就没能收到郑晋的巧克力和纸条。
那一刻,郑晋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突然从那一刻开始,很想念她。
对于郑晋来说,稚善虽然长大,也换了名字,但她依然是温暖安全的存在,一见到她,就会心情愉悦,不由自主的想靠近,表情就会立马变明朗,一副了不得的调皮滑头样。他对她的挂念,是一直存在的。
小笙没想到长大后的郑晋跟小时候完全不一样,长大后成了一个美男胚子,又高又帅,还是医学界的尖子生。谁见谁不爱。性格也变了许多,活泼开朗,身边多了很多朋友。有时候还会搞恶作剧,和小笙在假期旅行的时候,酒店里,把小笙关在厕所里把灯关掉,守在厕所门口,把她吓到了再说你真傻,再给小笙买零食哄好她。小笙说想听童话故事,他说她宛若一个智障,但是还是会找来一篇很傻的读给她听。一起去骑单车,小笙的车子坏了,郑晋会让她坐在后坐上,虽然载的很吃力,他也说不累。
嘲笑小笙个子矮也好,嘲笑她是智障也好,郑晋也不会嘲笑她胖。
多年后,郑晋遇上了想念的小笙,可能,骤然发现的那一刹那,也许说话会变得结巴,又或许,怔半天问一句“是你吗?”
但其实他镇定自若,“多年不见,还好是你”。
再遇见,一定是百感交集,五味杂陈,一派慌乱,不知所言。
世界上有那么多城市,城市中有那么多大学,而他,却偏偏走进小笙的。
巧克力是他们曾经拥有的奢侈品,甜筒也是他们拥有的一种奢侈品,但,时间不是。
小笙虽然不是美女,但是对于郑晋来说的确很有魅力,
“怎么说呢?“
“智障般的魅力。”
郑晋说小时候的稚善眼睛像葡萄一样黑亮,长大后的小笙也是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