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阿瑟”对“苔娜”(1 / 2)
双方交手一招,各自后跳一步拉开距离,心知遇到了高手。
“阁下何人?”苔丝心中凛然。她偷袭出手仍未占到便宜,公平看已算是输了半招了。
那青年站定后见苔丝美貌不由得多看了一眼,恍惚了下才答道:“我是洛丹伦人,名为呃.....阿瑟。这位小姐身手不凡,想必也是出身名门。”
他恍惚之下连对自己的称呼都变了。
“我叫苔......娜,奥特兰克人。”苔丝也留了个心眼,报了假名没敢说自己来自吉尔尼斯。吉尔尼斯乃是极少数未被部落征服的国家,军营人多口杂说出来容易惹上麻烦。
那自称阿瑟的青年正色道:“敢问苔娜小姐为何要保这些走狗?”
苔丝见此人口称“走狗”,怀疑他可能是志同道合之人,可又不便明说赫罗德是卧底身份,只得娇叱一声:“你不是要挑战高手吗?在这里我就是第一高手!”
阿瑟面色一寒,双目冷厉:“好啊!本少爷看你有些面善,还道是个人物,谁知也是部落的走狗一条。”
苔丝执行任务的经验不少了,可被称为“部落的走狗”还是首次。心中不免尴尬万分。
就在苔丝这心中一犹豫的片刻,阿瑟却不客气,手中重剑闪耀着寒光当面斩来。
俗话说一寸长一寸强,阿瑟出手快,手中重剑又比苔丝的匕首长得多,自然占据了先手的绝对优势。可苔丝也绝非庸手,身形一晃腾地化作了一股轻烟消失不见。
“暗影步!”阿瑟似乎也具有丰富的战斗经验,以一个夸张的动作旋身回剑,竟将现身在自己身后的苔丝逼退。
苔丝步法扎实,连退两步避开对手剑芒,见对手这记旋剑动作极大收招缓慢,于是欺身而上,双匕如毒龙出洞合并绞向对手咽喉。
阿瑟的剑法看似是走大开大合的粗莽豪放路子,可他步法却很是精准。面对两把刁钻的匕首只是微微一侧身,以极为准确的微小动作刚刚好避开了苔丝的攻击。这下闪避实属艺高人胆大,体现出了阿瑟惊人的观察力和扎实的基本功。
这记漂亮的步法后紧接着就是那恐怖的重剑收招后再度递出,苔丝被迫后跳闪避。阿瑟毫不犹豫抢上前接续攻势,他的剑法也与性格相似,以居高临下的碾压姿态当中劈下,着实是傲慢霸道。
苔丝用了绝招暗影步竟被对手轻松化解,心下凛然。她与泰兰练手最多,不自觉地会拿泰兰与之对比。这阿瑟以攻对攻硬是在短短两三招中就扳回局面占得优势,论反击的凶猛程度犹在泰兰之上。
阿瑟一顿疯狂的抢攻打得苔丝手忙脚乱极为狼狈,但终究还是招架住了。还是苔丝实力过硬战斗经验也丰富,若是换个水平略弱的刺客怕是早就伤在阿瑟剑下了。
接下了这波暴风骤雨般的攻势后苔丝试图反扑,可阿瑟后退一步,回剑入鞘,蹲身屈腰,右手却握在了脑后的剑柄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