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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无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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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昱不愧是台澎县令,他甚至没有直接下令,只是随口说了那么一句,第二天没到午饭时芒山那片地的情况就全都送到了他的案前。

负责登记的文书也是台澎本地人,姓高,但他在县衙,甚至说整个台澎都受到排挤,原因无他,因为他不完全是汉人,也不是原住民。高文书全名高昇,他的父亲是三十几年前从福建逃难来的渔民,落脚北县之后靠打渔为生,因机缘巧合救了一位高山族姑娘,而这位姑娘还是某个小部落首领的独女,只不过却是个寡妇。首领女儿感恩高昇父亲救了自己的命,便决意嫁给他,高昇的父亲当时都二十多岁了,却因为家贫一直没有娶到媳妇儿,这会儿见有姑娘肯嫁给他,别说是寡妇,就是缺胳膊少腿儿他也乐意啊,因此二人很快就在一同逃难来的渔民们的见证下成亲了。婚后没两日,高昇娘带了丈夫回娘家,哪知却遭到了父兄们的强烈反对,高昇的爹甚至被舅兄们打断了腿,若不是高昇娘态度坚决、以死相逼,怕是二人会被活生生拆散。最后,事情以高昇娘被逐出家门落幕,夫妻二人回到城外的渔村,高昇的爹腿伤养好后仍旧每日出海打渔,高昇娘则跟着汉人媳妇们学种地,两年后,高昇出生了。

渔村有个老童生,因为年纪大了不能下海打渔,便在村里办了个小私塾,教授渔民的孩子读书识字,高昇六岁那年也被爹娘送了去,这一学就是五年,直至老童生病故。

十一岁的半大小子没了书读,便也只能跟着父亲和渔民们下海打渔,就这么又过了六年,高昇娘也病死了,高昇爹伤心之下一病不起,没多久也撒手人寰。高昇在料理好父亲的丧事后锁了家门,背着一个小包袱到了县城,因其识字,很快便在一家酒楼做了伙计。某日县衙主簿罗颂带了手下几个衙役前来用饭,临走时却将荷包落在了酒楼,又恰巧被高昇捡到,高昇是认得罗颂的,便主动找去了县衙归还荷包,罗颂主管刑事,很是欣赏他拾金不昧,又听说了他的家世,颇有些同病相怜,便起了帮扶的打算,于是没多久,高昇就成了县衙专管造册的文书,至今已有七年。

容昱来到台澎后,并没有急着裁撤县衙的人,一来他初来乍到,根基不稳,二来他就带了容秋一个,想换人也无人可用,这般下来,倒是让县衙的人都松了口气。

高昇同样提心吊胆了许久,这会儿见到容昱还紧张的要死,倒是容昱,穿着一身并不合体的官服,皱着眉头看着呈上来的卷宗,半晌才道:“这么看来,路县令倒也不算侵占百姓田地。”

高昇点头,“正是,芒山那片地从前隶属台北村,只是早年间因为海寇猖獗,村子被屠戮一空,那些田地便都成了无主的荒地,路县令偶然得知后便在那里建了别院,种了粮食,不过虽说不算侵占百姓田地,但因为其并未付银子更没有在县衙办理地契,所以这些地按照律法,仍属于无主的荒地。”

容昱心下满意,面上却不显,只是有些好奇地问道:“不是说因为路县令侵占百姓田地从而引发暴乱才最终丧命,既然这些地都是无主的,那百姓暴乱从何而来?”

高昇面露犹豫,斟酌再三还是如实答道:“回大人,路县令当初不止占了芒山那一片,还有台中镇、台南镇几百亩良田,甚至还在阳明山上圈了一大块建了温泉庄子。”

容昱抬手打断了高昇的回话,不必再说他也知道他的那位前任那就是不作不死,啧啧,卿卿创得这个词真是太合适了。

“本官的夫人有意买下芒山那片地改建学堂,你带人去丈量一下,看看芒山还有附近无主的地都有多少,回头把数字报上来。”

高昇面露诧异,“据属下所知,芒山附近有近二百亩的荒地,若是再算上芒山,大约需要一千两就可买下。”

容昱蹙眉,这是按照荒地的价钱吧,依据朝廷律法,荒地每亩为三两,荒山因为丈量麻烦,通常为了省事也是大致算个数就过了,可是芒山南边近河那几十亩地可都是上等地,即便不能像京城那般高价,至少也在九两左右,这般按照荒地来算,着实可惜了。

高昇似乎看穿他所想,心里对这位新县令的好感又上升了不少。“大人,依据朝廷律法,三年以上无人耕种的就可看作荒地,芒山那一片因为近海,又是海寇登岸的不二之地,别说三年,五年都无人耕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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