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节 食谱颂(1 / 1)
剑湾地区,总的而言还是比较经济发达的,所以伙食并不算差。但是,无论是阿姆螺还是叮当,都不愿意出去吃。
记者:为什么要在这里吃?
叮当:外面没有好吃的,肯定要自己做啊,不做没有好吃的。
记者:那你不会出去吃吗,有手有脚的。
阿姆螺:出去吃是不可能出去吃的,这辈子不可能出去吃的。做生意又不会做,就是请卡斯巴尔做这种东西,才能维持得了生活这样子。
记者:那你觉得队伍里好还是外面餐馆好?
阿姆螺:回队伍里感觉像回家一样,我一年回家,新年晚上我都不回去,就平时家里出点事,我就回去看看这样子。在队伍里面的感觉,比家里面感觉好多了!
记者:为什么?
阿姆螺:在家里面一群只会打架、喝酒、锻造的矮人很无聊,都没有朋友、女朋友玩,进了(队伍)里面去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我超喜欢在里面。
没错,一切问题的根源,就是卡斯巴尔掌握的厨艺——来自人类联盟,从神话时代一直传承到星辰纪元的“大吃货帝国”的厨艺,太棒了!(?>?<)☆
这个晚上,又是卡斯巴尔亲自下厨。
有米,有肉,有面粉,有蔬菜......嗯,原料齐全。卡斯巴尔点了点头,掏出之前在森林里用过的小灶具和厨具,动了起来。
“叮当也要来帮忙!”小妖精举起左手,飞到了卡斯巴尔身边,然后在自己头发上的缎带上轻轻一敲。一阵魔法光芒后,传说中身高1.4⑨米的小妖精横空出世。自从被用过变巨术之后,她似乎喜欢上了这个神奇的体验。
更何况,对一个帮手对卡斯巴尔来说是极好的——尤其是像叮当这样已经合作过许多次的帮手。
叮当现在依旧十分残念的只有1.4⑨米,但这已经足够了。她拾起刚刚买来的蔬菜,在一边的水桶里挨个清洗。游荡者的技艺让她的手指格外灵活(她偶尔也以此为傲),所以洗菜总能洗的又快又干净。
要是谁娶了叮当,那他一定会成为世界第一幸福的人(各种意义上)——前提是他和小妖精在一起不会遭到反对的话。
卡斯巴尔的烧菜速度几乎是他人的三四倍,这就要归功于他的独门技巧——[法师之手]。毫无疑问的说,将这个法术用在烧菜上,卡斯巴尔绝对是法师里的唯一一人,也是用的最熟练的。这让他一个人仿佛就是四五个大厨。小小的木屋里油盐酱醋、、锅碗瓢盆,马勺飞舞,声色诱人。
其他几人围着饭桌坐成一圈,。早已听得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一个小时之后。
“嗤——”火焰终于熄灭,两人一齐将一道又一道美食从厨房搬运到餐桌。
小笼包、叉烧包、奶黄包......这些是主食;北京烤鸭,麻婆豆腐,蒜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