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我欲成仙(1)(1 / 2)
刚好妹子大学毕业以后在当地找了个男朋友,渐渐地开始各过各的生活。
百无聊赖混吃等死的池宁先是练习了自己武术,再就是重温自己的黑客技能。
三十好几风韵犹存的她躺在床上感叹自己,没想到真的达成了人生愿望混吃混喝等死,还把黑客这种如此厉害的技能熟练掌握,哎呀,自己简直就是人生赢家。
偶尔无聊的时候上网搜一搜廖云霄的消息,还能翻出带着新闻标题的结婚照片。
那可能是一场轰动本市的联姻吧,许家千金和廖家公子强强联手,生意更上一层楼。
地球的另一边。
廖家廖公子偶尔喝醉了酒,翻出了私人电脑上的定位系统,那张总是泛着温柔笑意的脸,不再弯起嘴角,而是露出一种不为人知的脆弱和孤独。
池宁是六十多岁离世的,对她来说,虽然一辈子独身一人,恋爱都没有谈过,但是想到这几十年的生活,感到幸福又满足。
活了几十年,只洗过一次碗不就是最好的证明吗?
......
池宁醒来的时候,脑袋还是昏沉沉的。
仿佛是做了一个世纪那么长的梦,梦里还在一直不停地被人追赶,跑啊跑,累得腿都直不起来。
池宁意识自己大脑是清醒的,却全身酸痛浑身无力,大脑短暂的一片空白以后。
她终于慢慢回想起了自己现下的处境。
死了,然后回来了。
空气中弥散着淡淡的兰花香,微风轻轻地吹起她额前的碎发。
等等。
微风?
池宁翻坐起来,发现这是在一间古色古香的阁楼里,而自己正躺在铺了羊绒毯的木榻上。
难不成回到了盛启国?
九宁是一口井,却不知道怎么回事忽然有了灵智,不晓得几千年的岁月,才让她诞生了灵智,当她有思想的时候,她日渐懂事,也逐步知道了自己的处境,很显然,她之所以有灵智不仅仅是因为她存在太久了,她很幸福,为什么呢?
她生活在天元大陆的一个西北部的大沙漠,那里面的人称这个地方为绝水沙漠,修仙之人必须具有灵根,灵根主要有金木水火土五种,还有冰风雷三种异灵根,最好的是单灵根,其次是二三灵根,还有两种是伪灵根,就是四五灵根的,异灵根也格外强大,相当于单灵根,但比单灵根更加稀少,由于是沙漠这里的人多有火、土灵根,尤其缺少水木灵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