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再见张屠(1 / 2)
秦风带着郑二去了一趟蓝田县城,他要给葛翁准备一个婚礼,一个盛大的婚礼。
年近六十的葛翁,好不容易有了爱情,秦风绝对不能让他感觉到自己不重视。
吉服一定要用上好的绸缎制作,还有要订购大量的酒水,家里的自酿的果子酒妇人孩子们喝,男人们还是要喝白酒才显得隆重。
另外还有肉类菜蔬哪一样都不能少,这需要花很多钱。
如果这事要是让葛翁自己来采购的话,他绝对不舍得这么靡费钱,就是说一百个不重样他的心也不会改变的。
葛翁认为钱比命重要!况且这些钱可都是小郎的,是小郎辛辛苦苦赚回来的,他一介奴仆哪里有享用的份儿?
诚然,主仆这一点葛翁是分的很清楚的,阶级的门槛已经在他脑海里形成了深深的烙印,他是万万不敢越雷池一步的。
所以,采购的事情,还是秦风自己来的好。
马行街最大的肉铺名叫张记肉铺,肉铺的主人那是老熟人了。
当初秦风可是让丑奴狠狠的给过他一嘴巴,而且郑二还曾经偷肉不成狠狠的讹诈了他一次。
秦风和郑二联袂到来,这让张屠慌了手脚。
秦风被陛下封为关内侯的消息,还是传的很快的,诚然这是桑驰这货的功劳。
他可是没少在醉风楼吃酒之际炫耀:“关内侯秦风乃我的好兄弟!”
“秦侯亲自到来,不知有何指教?”张屠点头哈腰的样子,就像是一只哈巴狗,诚然他是真的怕了。
在面对桑驰一个小小县尉的时候,他的腰杆子都不敢挺起来,何况面对秦风这个陛下亲封的真正的权贵?
郑二上前拍了拍张屠的油腻腻的肩膀:“别废话,赶紧的三百斤豚肉,麻溜的派人送到秦侯田庄。”
要是寻常人买这么多肉,张屠绝对能一蹦三尺高,恨不得能高兴疯了,一口气要这么多肉,这可是大客户,绝对血赚啊!
顺便说一句汉朝的《居廷汉简》记载了:“肉百斤七百”,也就是说100斤肉价值七百钱。
不过汉朝的斤两和现在的斤两不同,汉朝的一斤只有现在的半斤,换算一下现在的单位就是每斤肉要14钱。
按照每克黄金的报价来换算汉朝钱的话,14钱怎么也要超过一百元,也就是说汉朝一斤猪肉要百元朝上。
所以生活在现代的人们,比起汉朝人来说,还是很幸福的。
当然古今的购买力不同,这只是一个大概的推算。
另外《盐铁论·散不足》中明确记载了:“夫一豕之肉,得中年之收。”
中年之收的意思是不算丰收但是不歉收,也就是正常情况下一头猪的价格相当于一个家庭的全年收入,可以说汉朝的猪肉才是绝对的天价猪肉。
也怪不得张屠会心中在滴血了。
张屠心中暗暗的叫苦不迭,他恼恨上了自家的婆姨,这个败家老娘们,一大早的就让耶耶把肉收拾出来挂出去。
要不是她在背后嘟囔个没完,怎么会损失这么惨重?
只要自己推说没有这么多,还能少损失些。不行,待会子回家一定要狠狠的揍她一顿解解恨。
呃,还是想想算了,婆姨绝对不能打,她刚给自己生了个大胖小子。
张屠有四个丫头,可是一直没儿子,找人算命了之后说他杀气太重,冲撞了神灵,这辈子注定是不会有儿子的。
当时可把张屠给苦逼坏了,甚至一度打算把肉铺盘出去,再也不干这有损阴德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