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总得有人去做(2 / 2)
城东大车店据点,武松在外面把风,柴林进来的时候,时迁正吃鸡呢。
柴林道:“时迁兄弟,我知道了,你肯定黄鼠狼投胎的。”
“为什么?”
“哈哈,你跟这鸡有仇啊,一天不吃就心理难受。”
时迁说:“哥哥真会开玩笑,不过我这身本领跟黄鼠狼还真有点像。哥哥来是有什么要事吧。”
“那是自然。”柴林把刚才从瓦子看到的情况说了一遍。
时迁道:“小七兄弟说的很对,有的叫做丐头,有的叫做拐子,当然也有亲爹娘带着自己残疾孩子出来乞讨的,不一而足。跟踪很简单,要事查出来把丐头一刀杀了倒也容易,可是哥哥还要证据,这就太难了。你想啊,这些出来乞讨的孩子大多是几年,甚至十年前就被砍了的,上哪找证据去。而这些孩子惧怕丐头,断然不肯做证,只怕到时候哥哥案子没查好,还惹到一身骚。”
柴林深以为然,这种案子多半都是些无头的公案,没谁愿意出力不讨好。不过有些事,总是要有傻子去做的。
柴林握紧拳头,说:“道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这些事情总得有人去做。查,今晚就你和雄二一起查询,暗中记下,等我一起收网,不能打草惊蛇蛇。”
“放心吧哥哥,这些丐头警惕性很低,很容易就查到底细,只是找证据我可不在行。”时迁说。
“好,你只负责找出来这些人的准确住所,拿人抓人找证据,都由我来负责。”柴林说。
柴林和武松回到缉捕使衙门的时候,孙师爷刚忙碌完,笑笑生跟在后面拿着一摞笔录。
“大人,您回来了。”孙师爷说。
柴林奇怪的问:“这都这么晚了,你怎么还没回家?”
孙师爷说:“大人和其他各位同事都在忙碌,我怎么好先行回家,今天晚上就住在这里了。这是笔录供词,大人请看。抓了一个偷狗贼,四个狗肉馆的老板和伙计,一共九个人。”
柴林说:“这才多一会儿,都招供了?”
“在普通老百姓心目中,偷鸡摸狗是小罪,顶天了判个一年两年的,更何况大人调查的证据确凿滴水不漏,他们无从抵赖,所以就招供了。”孙师爷不愧是官场上的老手了,说话间把事情说清楚了,还拍了柴林的马屁。
柴林一看供词,够狠的,偷狗贼叫做李欢,今年二十八岁,从事偷狗五年了,平常很少偷,主要在冬季偷狗,平均一天五六只狗,一个冬天下来少说五六百只狗,每条狗以二百文左右的价格卖给狗肉馆。
四个狗肉馆都是李欢的老客户,收偷盗脏物的狗肉馆给出的理由也很实在,无非就是贪图便宜,正儿八经收一条狗最起码三百文到四百文,收偷盗来的价格低了一半,所以就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