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二场雪的时候,我要娶她。”(1 / 2)
只是他的后半句话,被生生堵在了喉间。
傅瑾珩不知道是从门口哪个狱警的腰间掏出了手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傅盛尧:“你再说一遍。”
语调凝了霜,冰冷彻骨。
傅盛尧的笑容更真切了,他说:“九哥,是我杀死的余欢,就在昨天晚上,她躺在我的怀里,?流了好多血,那血就沾染在我的身上,怎么洗都洗不干净。九哥,你替余欢报仇啊,你杀了我啊!”
他的话音刚落,便是一声沉闷的枪声。
傅盛尧的胸口处有血色以极为迅疾的速度扩散开,难收难管。可是他的唇角是释然的笑意,平静而坦然。
而傅瑾珩眉眼之间戾气浓郁,他看着傅盛尧,视线冰冷。而在场那么多人,在他杀死自己的弟弟以后,竟是没有一个敢上前对他动手。
只有众人压抑着的此起彼伏的惊呼声和一旁狱警惊恐的眼神,交相呼应。
傅瑾珩淡淡地看着眼前的乱像,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
许久,他笑了笑,语调是皑皑的冰冷:“傅盛尧,你真是好计策,好手段。”
声音很轻,类似自语。
片刻,他抬头看了一眼茫茫的雪景,突然想起了自己刚刚回到海城的那一天。
那一天也是这样,下了一场大雪。是冬日的初雪,下得很紧。
他站在机场的出口,脚边是行李。他从属下手中接过请柬,烫金的请柬,墨迹犹新。
他低头翻阅着请柬,雪从黑绒布面的伞外被风吹进来,落在他的发和西装上。一旁的下属用手帕拂去他身上的落雪,说:“九爷,是先回家看望老夫人,还是去懿华酒店?”
他沉吟了一下,低沉喑哑的音质,像是初春冰雪初初消融的河流,冷冽中掺杂一点温和底色:“去懿华酒店。”
这是傅瑾珩第一次见到余欢的时候,在城南贺家为了给他接风,特意置办的洗尘宴上。
宴会很热闹,海城有头有脸的人都到了。场面觥筹交错,衣香鬓影,很是热闹。
而傅瑾珩作为这场宴会的主角,却只是靠着二楼的镂花檀木围栏,淡淡看着一切。
他一直是从容平静的,直到余欢出现。
少女站在大厅的正中央,白昼一样的灯光打在她娇艳的脸上。她穿着水红的古典旗袍,暗底是一簇簇的红石榴花,开衩很高,露出被玻璃丝袜包裹的又细又长的腿。
细腰、白肤、鸦色长睫,唇色鲜红。
那一年时兴洋裙,很少有人会穿旗袍这种旧时衣裳。
可是余欢穿在身上,很漂亮。
在场的许多男人,都将目光投在余欢的身上。
真不愧是是美名在外的顾家养女,生得很美。像是放在名贵的匣子里面的花,娇嫩美好,挠人心肝。
顾家的嫡小姐顾思年多年缠绵病榻,没有几个人见过,倒是这个养女余欢,招摇得厉害。
城内多少世家公子,都曾对她有过心猿意马之意。
傅瑾珩沉默地伫立在二楼的阑干处,清冷料峭的身影,面如冠玉。
余欢自然是没有留意到他的目光的,此时,她正端着酒杯,朝身边的青年男子巧笑倩兮。
傅瑾珩认识那名男子,那是秦家的私生子,秦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