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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六章 新郑来使(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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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已酬,爵亦已授,然今日忽汇集父老于此,非只授爵酬功之一事也!”

“《诗》云:‘邦畿千里,维民所止’又云:‘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往者棘泽之不宁,长葛内忧,士庶离散,败家破业有之,妻离子散有之,此棘泽故也,乡人曰:‘恶不可恃,善不必扬’,正所谓‘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亡身’,棘泽为祸之烈,此父老兄弟所共见共知也!”

“忽负长葛之重,行奋进之事,终破盗寇于棘泽,然忽经年日浅,不明不敏不识不智,故今日棘泽自三匪首以下及大小匪首并其余人等,二百三十余人,尽付于公论!”

话音刚落,长葛圜吏便按照郑忽原先的安排,将被关押的匪寇押了出来。

为了保持秩序,防止有人因情绪激动而出现『骚』动甚至是酿成暴『乱』,郑忽还特意将长葛的驻兵给调了过来,用以维持秩序。

任何时候都不要低估诸夏民族的复仇决心。

远的不说,就说豫让为了给智瑶报仇,甘愿漆身为癞,吞炭为哑。

事君尚且如此,为人子者事父事母,为父为母者垂爱子女更不必说。

若任由这些人有仇的报仇,有怨的报怨,估计那些曾为祸乡里的匪寇身上难剩下哪怕是一丝肉!

吃人肉在中国古代从来不是特例,虽谈不上普遍,但也时常发生。

在历朝历代的史书里都人相食或者易子而食得记录。

像人妻瞒就干过用人肉干充军粮的事情。

儒家最喜欢歌颂尧舜禹等古圣先王,说什么“尧有九年之水,不失为帝;汤有七年之旱,不害为王。”?

就以当时的生产力来说,民根本无半年可积之粮,若真有这样的灾害,那么很明显,人相食是必然。

鲁迅说:“中国几千年历史就是一部吃人的历史!”

这不单是对封建社会黑暗的控诉,更是对古代社会吃人现象的真实表达。

而在如此,或许吃无辜人的肉会被社会所不容,但是吃仇人的肉绝对是被整个社会普遍接受的。

这种事情,郑忽暂时还无法管束,社会风气如此,要想改变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办到的。

郑忽走下策勋台,圜吏已经将所有的匪寇分为二十余列,每列十人。

郑忽走到最前面对着观礼的人道:“诸位父老只须指出相关人等,并陈其罪,自有圜吏负责处置,不舍有罪,亦不伏无辜!”

“且父老亦当知,棘泽大匪首被殴死于圜中,二匪首死于剿讨之役,其余盗寇尽在此处!”

说完,人群中开始『骚』动,之后陆陆续续有人站出来指认仇人。

指认的人越来越多,很多被缚的匪寇也越来越惊慌,能坦然面对生死的终究是少数。

被指认出有罪的都被圜吏拖到洧水河畔进行处决。

在古代,冬天就是个处决犯人的好日子。

随着被指认出来的匪寇增多,洧水河畔的人头和尸体也积了不少。

整个洧水为之变赤!

郑忽知道,或许这其中有因时间久远而被错认,进而被错杀的,但是,这有能怎样呢?

司法公正,不错杀一人?

那是匪寇,不是郑忽的统治基础,他没有必要为了几条人命而拂了民意。

而且,此时长葛的民众需要一个宣泄口……

这场公审大会一直拖到天黑才结束,期间有不少人回乡去找曾经的苦主前来。

经此公审,民皆悦。

公审结束,不少人跑到郑忽面前表示感谢,甚至下跪叩头的也不在少数。

总之,他们都一致认为,正是有了郑忽帮助,他们才能得报此大仇,故而对郑忽是感恩戴德。

郑忽好言劝慰着众人的同时,又多次询孤问寡,存问生计,又拍着胸脯作了不少保证,直教人感动的就差没以明主相称。

末了,郑忽以天『色』以晚将众人劝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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