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喜欢一个人七年(1 / 2)
颜斐尔没有想到孟已然竟然会知道长欢,竟然会说出长欢。
在颜斐尔的认知里,“长欢”二字就是最短的咒语,会把黎柘遇甚至整个都打入万劫不复之地。
孟已然点点头,颜梦岚说长欢是黎柘遇十几岁就喜欢的人,是一个和自己,应该说自己和她有几分相似的人。
她好奇这个女孩子,她想知道这样的女孩子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她一定说黎柘遇喜欢长欢。”颜斐尔看着她的表情,心里明了。
“不光是他喜欢的人,还是一个和我很像的人。”
“你一定不要质疑黎柘遇对你的爱,我可以替他做担保,他很爱你,很爱很爱很爱很爱你。”
如果可以,颜斐尔恨不得把所有的词语都用来形容黎柘遇对孟已然的喜欢。
“我知道。”孟已然看着颜斐尔的眼睛,她感受到了真诚,就像是感受到了黎柘遇的心跳一样。
“长欢啊——怎么说呢?她是黎家的养女,可是与其说是养女更像是黎家默认的儿媳妇。”
孟已然的眼皮耷拉了一下。
“你别误会,这个儿子指的并不是黎柘遇,而是黎柘遇的哥哥——黎柘逅。”颜斐尔回忆起了以前,“当年他们三个关系很要好,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可是在他们十八岁的时候黎家发生了一场变故,因为柘逅表哥去世了,长欢离开了,柘遇表哥也和家里闹翻了。可能也就是因为这个,姑妈一直以为黎柘遇喜欢长欢吧。”
颜斐尔想感慨原来都这么多年了,十二年弹指一挥间,犹如昨夕。
“原来她真的是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