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父债子还(1 / 2)
池树梅伸开双臂,挡着儿子,嘶声乞求:“这事跟他没关系,求你放他走吧。”
“走什么走?父债子还,天经地义。老丁不在有小丁。”金老三咬牙威胁,继续逼近。
池树梅满眼恐惧,连连摇头:“你们不能这样,不能这样。”
“妈,没事的,他们不敢把我怎么样,我也根本不怕他们。”丁驰自然明白母亲心思,但他不会走,他就是回来处理事情的。
把母亲和妹妹扯到身后,丁驰转向金老三,“什么叫父债子还?我爸根本就不欠你们的。”
“放屁。小兔崽子,这是什么?睁开你的狗眼看看。”金老三一把抓起茶几上纸张,“哗哗”抖着。
丁驰并未伸手去接,而是冷哼一声:“金老三,你也好好看看,那是别人跟你借的,我爸只不过是担保人。”
金老三不由得一楞:这小子见过这张纸?
池树梅也楞了一下,不明白儿子怎么会知道这事。为了不影响他高考,家里可是一直瞒着的。
丁驰当然知道了,他有前世记忆的,知道的清清楚楚。即使在前世的时候,他也偶然听到过只言片语,否则也不至于成绩一落千丈。
楞过之后,金老三冷冷一笑:“小崽子,玩文字游戏没用。你看好了,当时丁守诚确实是担保,但借款协议上面写的明明白白,找不到原主就找但保人。”
“那你们找‘人精’去呀。”池树梅插了一嘴。
“不是没找,是任景早就挠丫子了,老婆孩子跑的一个不剩。要是再晚来一步,丁守诚肯定也把你们接走了。”停了一下,金老三继续说:“在之前的时候,我们也找到过任景,那时候丁守诚已经与任景合伙做生意,任景说是把钱都用到了合作生意上。无论从哪点来讲,找丁守诚都是正找。”
丁驰沉声道:“金老三,担保协议可是有各方签字,每个人的权责标的清清楚楚。其中对于‘找不到债务人’有明确界定,并不是你一句话就能代替的,必须要走法律程序认定。还有,只凭任景一说,就认定钱花到了合伙生意上,这完全就是空口无凭。有我爸的文字确认吗?”
听到对方说辞,金老三脸现诧异,疑惑的问:“你真是丁守诚儿子,就是那个高中生?”
丁驰不屑于回答,而是直接道:“话已说清,你们走吧,该找谁找谁去。”
“哦,好。”应了一声,金老三忽的怒道,“凭什么?就凭你一番小把戏?告诉你,只要丁守诚不回来,我们就守在这,跑了和尚跑不了庙。”
“对,我们就不走了。”
“想忽悠我们,你特么的还嫩。”
“再不行就把那娘俩都办了。”
那几个家伙跟着叫嚣。
“你们真不走?”问过之后,丁驰扯上母亲和妹妹,“那我们走。”
“不行,你们必须在这。”金老三断然拒绝。
丁驰其实并未移动步子,而是平静的说:“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就是非法拘禁罪,根据《刑法》要判刑的。”
“放屁,我们这是……”话到半截,金老三换了说辞,“找不到丁守诚,我们就找他一家老小,你们到哪我们到哪,有你们吃的就不能饿着我们。再说了,就是警察出面,这欠债也得还吧。”
这家伙够滑的。心中暗骂过后,丁驰冷声道:“只要是经了公,你们这借贷关系就不受法律保护,这可是高利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