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最后一击,我定要了你的命(1 / 2)
“……”
野狼活了三年,他曾经掉入猎人的陷阱,本以为会丧命,谁能想到遇上这里下暴雨,猎人无法上山,设陷阱的地方比较低,雨水蜂拥而至,充作雨水,填补陷阱,他死里逃生,躲过一劫。
在狼群里,他的体魄算不上出众,因此,它很少能够得以重用。因为狼群首领的鄙弃,它只能独自觅食。
人们都以为狼以绵羊,野兔等等食草动物为食,可别忘了狼还是吃肉的,只要饥饿,他们可以吃任何东西,比如同类,再比如人类。
这些食物体积庞大,填饱肚子有何难。
两人眼前的这匹狼,已经吃过不少人了。
它的每一场猎杀,都似垂死的鱼儿,拼了命,哪还在乎鲜美与享受,它只知道自己饿了,要吃肉,其他的,只能等下来地狱,再作打算。
一刀下去,刘平生拼尽了所有,隔壁上的绷带冒出血珠,被巨大的动作震落在空地上。
狼,又躲开了。
这是第一次避开,末笙也忘了。
“咔嚓!”
一股粗大的白光被分成多股,在灰蒙蒙的天空中绽放,这朵用闪电与乌云拼凑的花朵,预示着即将到来的暴风骤雨。
无数的阴云把天上的光亮挡地严严实实,周围立马像黑天了一半,给任何事物,蒙上了一层漆黑。
“刘平生,你……”
等等,末笙睁大眼,望着眼前奇怪的一幕。
什么情况?为什么刘平生手里拿着一把瑞士军刀,还有那矫健的身姿是怎么回事?
刘平生正专注于眼前的搏斗,他准备看谁实际,给予野狼最后一击。
这匹狼,像注入了几千毫升激素一般,发狠地咬向刘平生,每一口,都用尽一生的力气。
手上没有力气,刘平生斜眼看着野狼,实在没有力气上前对抗。
几十个回合,他虽凭借速度占了上风,但身上已经被伤了无数个血骷髅,整个人,犹如地狱里的修罗,连呼吸,都无比沉重。
“刘平生!”
脚下的力气实在无法催动末笙上前,紧咬唇瓣,怪异的血腥散荡在末笙口中,刺激味蕾,冲击神经。
瞳孔急剧收缩,眼中的肃杀慢慢褪去,眼角终于划过一粒湿润。
紧握手里的匕首,刘平生强迫自己站起来。
即使浑身是伤,眼前的这匹野狼,也仅仅掉了些毛,凌乱的散在刘平生面前。
“呵~”要是让他的队友知道自己的实力差成这样,估计会嘲笑自己软弱吧!
“最后一击,我定要了你的命!”
“噗刺!”
刀,插入皮肤的声音。
鲜红的血液,喷涌而出。
又一道闪电经过,照亮了眼前一幕。
狼的牙齿,紧紧的咬在刘平生的脖子上。
不过,早它一步,刘平生已经将匕首插入粗厚的脖子,阻止全身的血液通过动脉运往脑袋,脖子部位的大动脉,成功被挑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