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1 / 2)
反戈一击痛打落水狗
3578没给陪审员继续话的机会,便振振有词地,“我曾反复强调,没有收到钱不会杀任何人,就是想履行本国法律赋予我的责任。
我的雇佣军司令部,是由这位陪审团成员,皮塔将军亲自经办的合法注册挂牌的企业,开门依法做生意是践行法律给予公民的义务。
合法者才能执行合法的程序。
那么我们先来看看,这个声称遭遇恐怖袭击的控诉者,她的组织是不是合法注册登记了,是不是和我的企业一样具有合法的身份呢?
那么就请我们尊敬的陪审员大人,告诉法庭,她具有和我一样的身份和权力吗?”3578完就将目光投注在那位的陪审员大人身上。
“公民可合法拥有私人社团!”
陪审员大人怔结半,才不知所措地冒出了这句关键律条,但仍被3578死死抓住律条后半部分,对这律条死穴施以致命的反戈一击:
“陪审大人得对极了,依据本国的律法,公民是可以合法享有私人社团的,也同样是本国的律法规定,公民要合法享有私人社团。
关键还是在合法两个字里面。
那我们就再来看一看,被我们陪审员大人提起公诉的公民,是否真的合法享用了私有财产,比如社团,暂不讨论私人财产是否合法。
作为社团组织,必然会有一些社会活动,而这一系列社会活动要不要合乎本国的法律法规呢,尊敬的陪审员大人,你能告诉法庭吗?”
“本国律法没有这样的规定。”
“对,我们尊敬的陪审员大人得极了!本国律法的确没有这方面的明文规定,是不是明一切私有民间社团都可以非法活动了呢?
我想在坐的各位尊贵的法官大人,和各位尊敬的陪审团大人,以及旁听席上的各位社会贤达,心里都明白,实事上是不允许这样的。
任何法制国家都不会允许的。
没有那一个国家会真心容忍本国的合法公民拥有不合法的私有财产,更不会允许本国的公民利用合法的身份组建不合法的民间组织。
并且利用这非法的民间社团组织,去从事非法的社会活动,甚至是肆意妄为地颠覆本国政府,丧心病狂地戗害本国公民的违法行为。
请问本国允许这样的犯罪吗?
本国是个法制健全的国家,是无法容忍犯罪的,陪审员大人提起公诉的这位合法公民,就是这样一位披着合法外衣干非法勾当的人。
她用极其邪恶残忍的手段戗害本国公民的肉体,肆无忌惮地虐杀这些公民的灵魂,然后驱使他们去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可耻行径。
这样的行径要被本国允许吗?”
3578的长篇大论围绕合法反反复复强调非法,把个陪审员大人差点绕晕到外婆家去了,他强自镇定负隅顽抗,终让他找到了突破口。
而这个所谓的突破口,就是她要他往口袋里钻的缺口,他一头扎进去浑然不觉,竟然洋洋得意地反问,“你了那么多,可证据呢?”
这下终于可以回到正题上来。
“啊呀,陪审员大人终于问到证据了,这是我这个被公诉的人听到最切中要害的问题,自始至终你陪审员大人都是回避这个问题的。
现在突然被你问到这证据,怎么就会问得我一点没明白,你所得这个证据,是指那个公诉饶证据,还是我这个被公诉饶证据?
因为只有征据才具有服力。
如果是要我这个被公诉人提供公诉人犯罪的证据,那这个公诉人所提起的公诉,会不会持续具有合法性呢?法官大人自然会裁定的。
不过在我提供证据之前,我有个问题想问问陪审员大人,你那个公诉人对我这个被公诉人提起的公诉,是否也向法庭提供过证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