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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旧时的友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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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父亲点点头,跟着她去了食堂。她给父亲点了他爱吃红烧肉和炸鱼,他低着头吃得津津有味,沈惜秋看见他鬓角夹带着几丝白发,才发觉父亲已经开始老了,不再是老相册上那个意气风发的年轻男人。

那时父亲和母亲是在B市务工认识的,两人年龄相仿又是同乡,一下子就互相熟络起来,后面就谈了恋爱,然后结婚,最后回到家乡结婚便有了他们姐弟三人。

结婚后的日子既吵吵闹闹,又平平淡淡的,整天围绕着柴米油盐,当时刚认识的激情全部磨光了,剩下的只有对生活的妥协,她经常能看到父亲在家边抽着烟,边翻看老相册,不时嘴里吐出烟雾,深深叹着气。

她不愿意成为和父母一样的人,在镇里的工厂劳碌一辈子,仿佛就看到了这一生的尽头,太辛苦,也太过于平淡如水。

待父亲吃完后,她送父亲去公交站坐车,临走时父亲塞了一小撮钱在她手里,叮嘱她不要省,该吃吃,该喝喝,该玩玩,在学校不要太小家子气,要融入集体里。

她原本以为父母只疼弟弟,有好吃的,好玩的第一个想到的也是弟弟,不过从这一刻开始,她觉得父母也是很爱很爱她的,只是不善于表达罢了,她冲车上的父亲招招手,公交车慢慢往远处开走,直至淡出视线,慢慢地她便红了眼圈。

时间很快到了四月,清明节是这个学期第一个节假日,回到家的沈惜秋便闲不住了,跑过去找叶秉轩放风筝,放风筝是她为数不多的爱好之一,每次看到风筝缓缓上升到空中,仿佛把她的烦恼也全部带走了。

据说风筝东周春秋时期的产物,至今已2000多年。相传墨翟以木头制成木鸟,研制三年而成,是人类最早的风筝起源。后来鲁班用竹子,改进墨翟的风筝材质,更而演进成为今日多线风筝。

如今的风筝各式各样,不过她最喜欢的还是叶秉轩给她做的风筝,上面画着她最爱的龙猫,叶秉轩的手很巧,每次做好的风筝都栩栩如生,害她捧在手心上都不舍得放,生怕被风吹坏了。

她光着脚踩在触感柔软的银白色沙子上,在沙滩上留下一串串的脚印,叶秉轩在前面帮她扯住风筝,她便在后面轻轻跑起来,看着风筝在风力的作用下慢慢上升,手中的风筝轴不停在转动。

她找了一处干净的地方,盘膝而坐,抬头看着风筝的尾巴随风摆动,叶秉轩也在她身边坐了下来,用手帮她把凌乱的发丝挽到耳后。

“你还记得小时候在我家楼顶放风筝吗?”她轻轻开口。

“记得。”在太阳光的照射下,叶秉轩把手放在额头上,眯着眼睛看着风筝,又转头看着她。

“那次你和徐晓峰到我家天台,徐晓峰比我们年长几岁,那时调皮得很,硬是要爬到楼顶放置水塔的顶端放风筝,我和你也顺着铁门爬了上去,不料被从市场回来的我爷爷看到,当场把他吓腿软了,后面他就把天台的铁门锁上了,徐晓峰也被他妈用皮带狠狠抽了一顿,好几天下不了床。”沈惜秋陷入了回忆。

“嗯,当时徐晓峰还抱怨我们不够义气,只有他一个人被藤条焖猪肉,哈哈哈。”

“没想到啊,到时候我们三个感情那么好,后面徐晓峰初中毕业后便没读书了,去外面闯荡,感情也就慢慢变淡了,在路上见到了,也只是点头打招呼,连话都说不上几句了。”

“因为所处的圈子不一样了,自然话题也不同了。”叶秉轩语气也变得惆怅。

“你说,我们以后会不会也变成这样?”沈惜秋转过头,“毕竟人生还这么长,变数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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